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七章 宝物(第1页)

小乌龟见张清烛态度不重视,有些急了,一时间也不吐人话,吱吱呀呀说了一阵兽语,见张清烛还是一头雾水,顿时更急了,一把夺过书本,小爪子对着书面上“养气功夫”四个大字一抹,立时出现了变化,原本的四个字不见了,变成了三个大字:狐之书。

嗯,有古怪。出现了这番变故,张清烛当然知道这书的珍贵,恐怕不是一般货,很可能价值不菲,搞不好还是狐族的宝物。

张清烛当即决定把书黑下来,心想,你狐族人想吸我阳气,我拿你一件宝贝,算扯平了,我不找那狐女麻烦了,而且我也算半个狐族,不是什么外人。

嘴上是这么说,毕竟偷了别人东西还是心虚,打算立马走人,溜了。至于更里面什么情况,狐女在干什么,这时也没心思探究。转身往回走,很快出了门,到了庭院,庭院中还是没有人,那棵金黄的老杏树依旧随着微风摇曳,树前一滩血迹分明,看在眼里,张清烛微微皱眉。

跨出院落的大门,没走几步,耳畔响起若有若无、悠远的诵经声,回眼再望,满眼金黄树叶铺就的院落,明明就在眼前,却又感觉无限的遥远,飘飘渺渺孤孤寂寂,此刻投射在张清烛的心中充满了神秘。照着原路返回,穿过一层又一层树叶枝干,双脚再次踏在通天巨树裸露的主干上,飞速狂奔,等整个人落在杏林,脚踏实地时,张清烛才真正松了口气,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如果在上面和狐女撞见,两人势必再起冲突,到时候打起来,单对单当然是不惧,可在人家地盘,难免要吃亏。

杏林茂密,难辨方向,张清烛打算看准一个方向直冲,这样当然也能走出去,坏处是可能造成很大的响动,惊扰到狐族,到时候偷书贼就不言自明,逮个正着。正在犹豫为难时,肩头的小乌龟又有了反应,指着东边的方向说:“往前走十丈路,到了那棵歪脖子树再转左,然后再转左,又是十丈路,最后向西一直走,就出得去了。”

张清烛将信将疑,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如果按他想的那个横冲直撞的法子,铁定被人发现,只好听从小乌龟这只灵兽的意见,试试看吧。顺着小乌龟的指引,静悄悄地摸索着前进,一边走一边数着数,转过一个个弯,绕了几圈,果然走出来。这让张清烛又惊又喜,更加意识到小乌龟的不凡。

按照来时的记忆,一路返回,身影像一道轻烟,轻轻踩着屋顶上的瓦砾,悄无声息回到了他住的院落里,一个燕子抄水从窗户翻入。一进到屋里头,“呼”,口中吐出一大口气,这才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这才彻底地放下心来。

张清烛一挨到床边就到了下去,摊开身体,翻滚了好几下,正想把那本狐族的《狐之书》拿出来翻看,耳朵一动,听到脚步声靠近,赶紧掀开被盖把书遮掩好,深呼吸几下,稳定好情绪,装作若无其事的平静模样。

“咚咚,咚咚。”门外传来敲门声,张清烛翻身起床,一边有点不耐烦地小声抱怨:“谁啊?这么晚了,不睡觉吗?师父”说着话间,把门打开了,来人果然不是自家师父,老头儿的脚步声他认得,而且老头儿肯定不会进他房间之前先敲两下门。门外的红耳朵狐狸抱歉地对张清烛笑了笑,语气很温和地说:“打扰你休息了吗?小道长,实在是抱歉,我有些事想要找小道长你谈谈,不知……”

张清烛看眼前红耳朵狐狸的神色不像是来抓人的,知道偷书的事情没有败露,顿时放下心,随即也好奇他有什么事,要三更半夜来说,还是找一个小孩。张清烛讶然点头,左手向屋内一伸,做了个请的手势,邀他入内。

红耳朵狐狸胡静对张清烛说:“小道长,刚才你也在石松亭,你也知道我想加入拜月教……”胡静把话只说了一半,眼睛看着他,等他给一个反应。张清烛点头,表示知道。

胡静继续说:“令师也想要小道长加入拜月教,所以,我想,是不是我们可以结伴同行,一起参加拜月教的晋升试炼”

啊,是这事张清烛倒是无所谓,有个人结伴可能更好,只是这事好像轮不到他做主,肯定是他师父说了算,他就一个小孩,红耳朵狐狸不会看不出来吧?找他说有什么用呢?

张清烛略显迟疑地对红耳朵狐狸说:“这个事,得问问我师父,”

“老道长已经同意了,他走之前,叫我转告你,不必再管守宫虎的事,直接回龙虎山,哦,对了,还有这个。”说着,从怀里拿出一个黄纸折叠成的千纸鹤。

张清烛听了大吃一惊,走了,怎么没打个招呼,难道是他刚才夜探杏树林暗闯古庙的时候,师父找过来,扑空了,错过了同时也极度好奇,出了什么事?就这样丢下一个八岁的小孩,匆匆忙忙地走了,虽然他除了躯体生理的年龄是小孩,其他的方面都还能够自理,考虑到龙虎山离此地有千里之遥,还是感觉有些离谱。这老头儿,真是不靠谱。

手上赶忙接过红耳朵狐狸胡静递过来的千纸鹤,仔细察看,果然是师父的纸符,上面还用朱砂写有四个红色的大字:无恙,速归。

张清烛看着这四个字,陷入沉思。嗯,这的确是师父的笔迹与气息,应当不是狐族搞个假货来蒙他。可是,怎么就走了?如此匆忙?龙虎山有事?不会,如果出了事,龙虎山就存在危险,那就不可能叫他速归。有宝物出世,等不及了?也不可能,又没什么天地异象,现在身处狐族村落,他哪有什么信息渠道,咦,狐族……

想到这里,张清烛赶紧问:“胡,胡,胡道友……“张清烛哑然,不知怎么称呼这位红耳朵的狐妖。

红耳朵狐妖微微一笑:“我在家族兄弟中排行老三,你可以叫我胡三,也可以叫我胡静,如果觉得不够顺耳,还可以叫我红耳朵。”

张清烛磕磕绊绊地说:“三,三,三哥?呃。我还是叫你胡道友吧。”三叔、三哥什么的,实在下不去嘴,还是叫一个比较生分的胡道友吧,这样其实还是托大,毕竟他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小娃娃,也不知人家高不高兴,乐不乐意?至于红耳朵?那根本不用想。

红耳朵点点头,表示可行,说,也好。

张清烛继续刚才的问题,问道:“胡道友,我师父是一个人走的吗“

“不是,老道长是跟海长老一起启程出发的,事情好像很紧急,海长老的交代也是有头无尾,我也不大清楚,不过,你放心,有事的不是你们拜上帝教,是拜月教。”

果然,是狐族那个老狐狸给他通的消息,师父为什么跟去了呢?他们俩感情已经这么好了?那真是投缘。肯定不是,应该有什么是师父感兴趣的,宝物?还是拜月教的好感?

张清烛再问:“拜月教是出了什么事吗?”

“听说是海长老说的那一顶失落的皇冠有消息了,拜月教的白猿主祭司发现了一些线索,但是被牵扯到麻烦之中,所以向拜月教内的其他主祭司求援,听长老话中的只言片语,这麻烦似乎与西方龙族有关,至于更多的细节,我就不清楚了。”

龙族?嗯……张清烛脑海里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他对着红耳朵说:“龙族,又是龙族,这龙族还真是霸道,看见谁的宝贝都眼红,什么事都要掺一脚,好像在这个世界,他龙岛老子天下第一。”

红耳朵幽幽道:“当然不是,还有你们拜上帝教,你们两家在争老子天下第一。”

咳咳,看来,我们龙虎山还真是盛名在外啊。张清烛脸上有点挂不住,赶紧转移话题,说到“听说龙族不仅自身实力强悍,还有收藏财宝的本能嗜好,他们都有哪些宝贝?最出名的莫过于屠龙刀了吧说来也怪,简直是奇闻一件,龙族竟然有一件屠戮本族的绝世凶器,据传闻说,此刀一出,龙族与之相对,根本兴不起反抗的念头,只能匍匐在地,浑身颤抖,引颈待戮。”

狐妖胡静似乎丝毫没有因为对面是个小孩而有任何慢待,语气很真诚,饶有兴致地跟张清烛探讨似真似假的传闻,说:“龙族的屠龙刀,我听海长老说过,名字叫刀,但实质是把剑,为什么叫刀,就不得而知了。”

嗯?还有这一层秘辛?张清烛暗暗记住。

张清烛顺着这个话头,老气横秋地说:“胡道友,我看你们狐族气象不凡,我虽然年幼,但听门内师长说过狐族是妖族中最有灵性的种群之一,想必像龙族一样也有很多宝物,胡道友可否介绍一二,让小道也长点见识。”

红耳朵狐妖胡静也不遮遮掩掩,介绍起狐族的情况,说:“我们狐族的宝物最为有名的莫过于粉墨色面具——也被外界称之为‘第二人生’,据传,带上这张面具会全新改变和塑造一个人,不仅仅面部和形体的变化,甚至——传说总是似真似假,模棱两可的——甚至能改变一个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被限定住的修行天资,当然,这样的宝物当然是一出世就注定了身处麻烦的漩涡之中,几乎每一次在人前出现,总是伴随着腥风血雨,狐族的长老们经过再三的考量,最后做了一个决定:放弃这件宝物,把它作为礼物赠送出去,嗯,好像是送给了一个人族。可惜,现在我们已经无缘得见了,估计整整一代狐族人都没见过,连面具的基本轮廓是什么样的都不清楚。”

我在原神过上慢生活  重生成猴,拜师圣人  末世:我能看见血条,杀怪掉宝  穿成大冤种宿主她又打人了  Fate梦幻旅程  假千金只想被灭门,开局刺杀皇帝  摄政王偷看日记,我从炮灰变团宠  逆转青春:错爱的觉醒  穿越大唐:当个闲王这么难  继后  离婚后,她的人生开挂了!  关于你的整个青春  早通关了,你才拉我进怪谈  从海贼开始横推万界  十方乱世,人间武圣!  给大帝收尸,我暴涨万年修为!  我在初唐开杂货铺  言卓小说  大明:寒门辅臣  手握三寸银针  

热门小说推荐
腹黑律师不好惹

腹黑律师不好惹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

莉莉丝的晨曦

莉莉丝的晨曦

总而言之,这是某个前世家庭美满幸福英俊魁梧的霸道总裁,被他人阴谋刺杀后,不小心重生错误成了小萝莉的故事。那么变成女孩的她,复仇之路又该如何走呢?或许,这也是一段关乎力量和荣光的晨曦之旅。玛德智障!我根本不叫做莉莉丝!林曦...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沈竹不仅穿越了,还怀孕了!什么?这家里的人食不果腹还有极品亲戚打秋风?那就打回去!谁知,身边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尚书。沈竹觉得还是保命要紧。婆婆要给自家男人纳妾巩固实力?还是当初指腹为婚的人?沈竹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只见男人阴沉的脸色一转,娘子,做什么?额,朋友两字怎么那么难说出口。...

昭华乱宋昭

昭华乱宋昭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百鬼夜行之都市猎人

百鬼夜行之都市猎人

袁木野意外穿越到一个百鬼夜行的世界,这里有红衣女鬼索命,落水鬼找替死鬼重重危险叠加之下,袁木野意外开启系统,重启人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