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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我叫罗德里克纳迪(第2页)

灵魂之刃没入了[纳迪伯爵]的胸口。

[纳迪伯爵]如同失去了动力一般,向后倒去,庞大的身躯倒在了由落石堆成的小山上,张施也一块跟着倒下。

[纳迪伯爵]那颗生成的肉须眼球,怔怔的看着天空,由于天花板的塌落,已经能够看到外面的天空,如今天色正在逐渐变暗,如同黄昏一般。

此时最后一丝余光照在了他的眼球上。

“啊.....那时候.....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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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吹拂

好舒服啊,能睡个懒觉真是太爽了。

“喂喂喂!罗德里克·纳迪!你要睡到什么时候,该出发上路了!”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睁开了眼睛,只见一名穿着紫色修身衣袍的少女正在粗暴地将我叫醒。

我求饶道:“芙蕾雅,咱们已经赶了这么久的路了,你就让我多睡一会儿嘛。”

芙蕾雅:“喂!不是你叫我来当你的首席炼金术师吗?你说你要回到家乡继承伯爵之位,现在居然连辆马车都雇不起,我可是星辉圣城有名的新晋天才炼金少女啊,我已经三天没洗澡了!!!!”

芙蕾雅愤怒的揪着我的衣领。

我无奈道:“芙蕾雅,你就可怜可怜我吧,别再提这事了,那可恶的盗贼,把我的钱都偷走了。”

芙蕾雅:“哼。”

这时身旁一道浑厚的声音传来:“哈哈哈,芙蕾雅你要是实在很不爽,不如打他一顿。”

这道声音的主人个头庞大,足有两米多高如同巨人一般,就连手臂都比我大腿粗,整个人如同一个倒三角。

我有点急了:“特兰多,你别瞎捣乱,怎么可以怂恿打人呢,我可是你的伯爵大人!”

特兰多摸着他的冠军腰带:“那得回去继承了才算是。哈哈哈!小马修,你说对不对?”

特兰多朝着一旁背着各种小包袱的年轻男孩问道。

马修:“我...我....我...不知道。”

我开心道:“还是小马修好,跟着你的老师学习,可不要学到一身的犟脾气。”

我开心看着他们三人,我在王都星辉之城生活了三年,有一天我收到了父亲的信件,他让我回去继承伯爵之位,根据王国的传统,每名拥有爵位的人到了50岁就需要将爵位交给自已的继承人。

而自已则需要来到王都,居住在王宫当中,直到60岁才能回到自已的领地内安心养老。

特兰多是我在狂狮斗竞场认识的朋友,他后来在狂狮斗竞场获得了冠军,我邀请他跟我一块回到纳迪领地,他只是问了我一句“酒够喝吗?肉够吃吗?”

我回答了句“够!”,他便同意了我的请求。

至于芙蕾雅则是一名在王都内声名鹤起的新晋天才炼金少女。

那是一个凉爽的秋天,我在大街上,撞倒了她,一堆水晶瓶子洒落了一地,我连忙说对不起,想要把她扶起来,可是她却抢先一步,双手揪着我的衣领,气凶凶的骂着我。

我忘了她骂了什么,但当我看到她那精致的脸庞时,我便就失了神,我听不到外界的一切声音,只是怔怔地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紫色眼睛如同宝石一般,我的嘴角不自觉的上扬了。

芙蕾雅:“神经病,被骂了还那么开心,晦气!”

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必须把她带回家,我想让父母和妹妹见见她。

我想告诉他们,我找到真爱了。

虽然芙蕾雅很不待见自已,但是我靠着死缠烂打,连哄带骗的许诺了她,让她做我的首席炼金术师,我会给她搞到一切她想要的实验器材与材料,让她成为真正的大炼金术师。

她被我说动了,同意了我的请求,跟随我踏上了归乡的道路,一同随行的还有芙蕾雅的学生马修,据芙蕾雅所说这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小男孩,就是人有些腼腆不爱说话。

我站了起来,带着行囊骑上了马匹,招呼着众人出发。

那天也是黄昏,昏暗的光线洒在了众人的身上,也洒在了我的脸上,我露出了笑容面向天空,向着身旁的三人说道。

“走了!该上路了!!”

这是我人生最开心的时刻,我带着我的朋友与心爱的人,回去成为伯爵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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