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温珩有点不高兴,“你们先回去吧,我送她出宫。”
温延还想说什么,却被温珩制止了,“不是口口声声说不想牵连到她吗?我和她的关系在宫里人尽皆知了,你们走的太近,很难不让人怀疑,真的为她好,就离她远点儿,要不是你,她也不会惹来这样的麻烦。”
温延笑容凝固,毕竟温珩说的有道理,他也无从反驳,“好吧。”
“放心,你的解药,我会尽早研制出来的。”
“多谢你了,知了妹妹。”
温珩赌气似的抓起夏知了的手,就大步的离开了。
他此刻看到夏知了笑就很生气。
他不说话,夏知了也不是没话找话的人。
可最终还是温珩僵持不住了。
所有的质问,斥责在看到她眼里的清澈的时候都化为了乌有。
“你们必须赶紧离开。”温珩沉声说道。
夏知了也不会傻到去问为什么的,“三日后就动身了。”
“温珩或许不会说,但是温朝这个人信不过,我们也赌不起。”
他说的是我们,这个我们是她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或许,你真的不该来京城的。”温珩喃喃地说道。
不来京城,他们的亲近的关系也不会暴露,她更不会为了自己惹上麻烦。
“凌鹤这次还是会跟着你走的。”温珩又道。
这样他也能安心些。
可不想,夏知了突然摇头,“不行。”
温珩本不想说太多,他还有点气呢,“别耍脾气,有他在,至少真的有什么,也可以护着你,难不成你以为就凭你那几个哥哥能保得住你?还是说解甲归田的魏老将军一个人能守住你们一家子?”
“听话,多一个人多一份安心。”
夏知了心里涌上一股温暖。
【怎么这样啊,让人怪感动的,可是大哥啊,凌鹤走了,你怎么办?】
“不用担心我。”温珩又道。
【我也不是太担心,就是……你明天骑马可得小心些,你那匹黑毛的马被人动了手脚,我要怎么提醒你呢?】
温珩知道她一定是看到了什么,“对了,还有一件事,明日父皇要考我们骑射,可能不能带你去玩了。”
【还真是骑射啊,我要怎么告诉你呢?不要骑黑马。】
温珩摸了摸她的头,“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你有什么数啊,大哥。】
“回去吧,离京前,我会去送你的,这两天尽量待在将军府,不要乱跑。”
“你还是担心担心你吧,小心明天被人算计。”
温珩勾唇,“我知道。”
“对了,温延……算了,走吧。”
夏知了看着欲言又止的他,有些好奇,“他怎么了?”
“没什么,这次就算了,以后不要再为任何人冒险,知道吗?自己的命比任何人的命都重要。”
离婚后崛起,绝美前妻高攀不起 斗爷 医仙下山:替嫁美娇妻赖上我 完蛋,我被未婚妻包围了 从末世到七零:有你便是晴天 都市修仙那些年 大明:暴君崇祯,杀出万世帝国 别闹,我就想做个快乐的小乞丐 洪荒:我混沌珠化形,鸿钧算个毛 修仙?哪有夜夜抱着仙女香 综武:满级嫁衣神功,举世无敌! 洪荒:千万亿功德,六圣端茶按脚 原神:我是平凡执行官 风起大明 被夺龙根后,我获天族传承杀回 仙二代说,寒门草包只配收废柴弟子 修炼到仙帝后,我重返地球 猛龙出山 重生变女:我一魔王你让我卖萌? 古代末世,家飘药香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林卿嫣命太硬,三年克死了六个丈夫,一朝国破,她替妹妹和亲,被送上敌国的花轿。所有人都等着她把他克死,谁知他不仅没死,最后还成了九五之尊,而她成了他掌心里的娇宠。可她却只想逃,因为他太恐怖,手段太残忍。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的把她拎入怀,声音凉薄再跑,腿打断!她你看你看,果然很凶残...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