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2章 星灵之珠认主(第2页)

这滴血便飞向了眼前的星灵之珠。

“溜溜~”

看到秦锋的血液,星灵之珠显然十分之兴奋,竟发出了一声奇异的欢快声响。

要知道……

星灵之珠作为一种特殊的生命体,也是有着属于自己的喜好的,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有资格让其认主。

星灵之珠喜好血液,且对血液的规格要求很高,并且极其专一。

越是纯净的血。

蕴含充沛能量的血。

这小家伙就越喜欢。

而一旦吸收了某种血液。

往后便会对此血专一至极,不会再有所更换,哪怕是死亡消散,自身的灵性力量也会残留于血液之中,保留很长一段时间。

这。

其实也是所谓“认主”的根本逻辑与原理。

反之。

若血液中充斥浑浊、污秽、肮脏,那星灵之珠绝对当即掉头就跑,根本不会多看你哪怕一眼。

一般人的血液都难以入星灵之珠法眼。

故而。

需要一定的“认主仪式”,来增强自身血液的诱惑性。

简单来讲,就是以仪式的手段给自己的血液加上一个美颜滤镜,欺骗星灵之珠来主动投怀送抱。

随着血液弹出。

秦锋足踏奇异的步调。

正准备来个蕴含神秘学奥妙的舞蹈仪式。

但他脚步还没踏出一半呢。

“哧溜!”

就见眼前那颗漂浮于半空中的星灵之珠,竟一副极为迫不及待的模样,向着秦锋弹出的血液急不可耐地飞了出来。

然后。

一下子就把血液吸收。

并发出了一阵欢呼雀跃、分外满足的“溜溜~”之声。

“嗯?”

秦锋一愣。

这一瞬间。

他感觉到有一个温暖的、雀跃的思维情绪向自己传递了过来。

就像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萝莉在踮着脚尖向自己招手打招呼一般。

他抬头。

就见那颗闪烁着氤氲光芒的星灵之珠,飞舞到他的面前,并在他的面前跳来跳去,好像因有他这么一个主人而感到非常高兴与自豪。

然后“哗”的一声!

便就没入了他的眉心,不见了踪影。

“啊这……”

高手下山:开局推了未婚妻  综武:父亲没了,奖励满级神功  我的剑道能斩神!  洪荒:女娲首徒,师傅抢先立人教  白斯年边瑞小说  科举系统之第一女相  大乾驸马:开局被浸猪笼  绝世高手  豪门弃妇不当对照组后躺赢了  闪婚,冰山女总裁  诛天剑帝  埃尔维斯布鲁斯小说  洪荒:我黄龙,添加好友就变强  综武:杀敌变强,妻子南宫仆射  荣耀战神  应淮梁士宁小说  0小说  鬼狱龙尊  仙医邪凰:废物四小姐  寒门婆婆她飒爆了  

热门小说推荐
崂山诡道

崂山诡道

原本以为自己是芸芸众生中最为普通的一个,直到那一天,爷爷亲口告诉我,我自娘胎里便被种下了阴种,自喝下了一碗还阴汤之后,我的人生就被彻底改变了。这个世界本不平静,看似平稳的世间,却是暗流涌动,魑魅魍魉,妖邪横行,无数道门弟子前仆后继,在不为人知的背后,演绎了无数悲欢离合,慷慨悲歌。自得到了爷爷的一本阴阳道经之后,我便得到了爷爷的传承,可洞晓阴阳,参悟天机,灵觉也变的异常强大,正式成为了道门弟子中的一员,肩负斩妖除魔之重任。古村僵尸,山野妖踪,恶灵娃娃,巫蛊降头佛道秘闻灵魂夺舍各种诡异离奇的事件成出不穷,且看紫梦幽龙,将为你开启怎样一场惊心动魄的传奇之旅。...

人生读档中

人生读档中

为了拯救暗恋着的叶先生,文佳木被困在永无止境的死亡循环里。一周目二周目三周目为了叶先生,她牺牲了一次,两次,三次她以为这是自己一个人的战斗,然而渐渐的,叶先生竟然把温柔的目光投注在了她身上。如果爱是救赎,那么能救赎我的人只有你。立意爱是救赎...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这3年里,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

快穿:在偏执男配心尖肆意撒娇

快穿:在偏执男配心尖肆意撒娇

娇软撩系主神疯批病娇男配一见钟情甜宠1V1都说男主是女主的,男配是大家的。手拿虐文女主剧本的温欣毫不犹豫扑进深情男配的怀里,那边的男主,你不要过来啊!甜甜的爱情不要,傻子才去找虐!霸道忠犬少爷拽着她的手腕,眸光猩红不许去找他,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头来看看老子?君夺臣妻,狠厉暴君将她禁锢在龙椅上,痴迷地摸着她的脸天下都是朕的,夫人自然也是,对不对?魔种徒弟一剑刺穿师父的心脏,笑得好不乖巧师娘,说好的你永远都不会离开弟子呢?糙汉双手颤抖地抱着漂亮的知青小娇妻,恶狠狠地说你敢跟老子离婚试试看?温欣总是很无奈地亲着这粘人的大狗狗乖,别闹,回家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