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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执念(第1页)

金东旭缓缓起身,沉默片刻,似乎鼓起了很大勇气才开始说道,“我的人生低谷时期,大概是在高中吧。当时我喜欢一个邻班的女孩,那个女孩即活泼又可爱,我每天在她们班门前走过,都会忍不住往里面多看几眼,试图寻找到她的倩影。”

又是个无聊的青春故事,朴松民看着金东旭那张涨红的脸心想,这帮小子除了姑娘,心里就不能装点别的吗?

“当时还给她写过不少情诗,也想过当面送给她,但……直到她转学我也没有鼓起勇气送给她。”金东旭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变得越来越小,看得出来他还是比较腼腆的。

金东旭在这时突然停了下来,菲米以为他说完了,就开始了对这段朦胧感情的评价,她先是鼓了鼓掌,随后笑了笑,“金东旭同学,这其实不算人生低谷,这只是青春期里的遗憾。男孩子喜欢女孩子,女孩子喜欢男孩子,这是天性,你不用感到害羞……”

“老师,我还没说完。”金东旭突然打断了菲米。

菲米愣了一下,随后微笑道,“抱歉,我以为你已经说完了。”

周围的同学都轰笑起来。

“我的错,我的错,”菲米连忙制止大家,“你们先不要笑了,让金东旭同学说完。”

笑声逐渐停止,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金东旭,他的脸显得更红了。金东旭尴尬地低下头,双手不知所措地摆弄着衣摆。

菲米等了一会儿,见他还是不敢说话,便微笑道,“如果你和那个女孩子再次相遇,你会不会表白?”

“会!”金东旭望向菲米的眼睛,斩钉截铁地回答,“如果我当时能鼓起勇气跟她表白,或许……结局就不一样了。”

金东旭重新低下头,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她……她是个学舞蹈的女孩子,是隔壁班的班花,她特别喜欢HP男团的队长赛来,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赛来的伴舞。”

赛来?朴松民心想,这不是自己一年前抓的那个吗?嗑药嗑多了,还差点把一姑娘给糟蹋了。

周围的同学也开始窃窃私语,“他喜欢的那个不会就是当时那个女孩吧?”

菲米连忙阻止大家,“安静,听金东旭同学说完。”

金东旭憋得满脸通红,他长吁一口气,声音开始大了起来,“你们猜的没错,我喜欢的就是那个女孩。那件事发生之后,她就转学了。周围的人一提起她,全都说她……说她不是好女孩,我很生气,我真的很生气,明明她是受害者,他们为什么还要……还要如此重伤她……”说到后来,他的语气便有些哽咽了,周围的同学也安静了下来。

“我当时就想,如果我跟她表白了,她是不是就不会出事,是不是就不会转学,我是不是……就不会听到那么多重伤她的话语了。”

金东旭将两只手攥紧,随后又看向菲米,“当时距离升学考试还有十个月的时间,我本身的成绩其实是不错的,但因为这件事……成绩下滑得特别严重。我在那段时间特别恐惧上学,只要一进入学校,就好像能听到所有人都在说那个女孩的坏话。那段时间真的很痛苦,每天都过得浑浑噩噩的,我还有过自杀的想法。”

金东旭顿了一顿,继续说道,“当时的我没有选择自杀,仅仅是因为还有个想和那个女孩再见一面的执念。如果当时我连这个执念都没有了,估计早就死掉了。”

菲米叹了一口气,随后走到金东旭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但你还是走出来了对吗?”

金东旭点点头,“对,我走出来了,因为我又知道了那个女孩子的消息,她现在在C区的小维也纳音乐学院读书。我也有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我要和她结婚,我还要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她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菲米带头鼓掌,同学们紧随其后。

待周围的掌声停下来,菲米笑着说道,“是不是很像《假如生活欺骗了你》里描写的那样:‘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

金东旭点点头,“确实很像,如果那段时间我能把它当成座右铭就好了。”

菲米道,“现在也不晚。”她顿了一顿,“金东旭同学,你可以坐下了,你的分享很精彩。”

金东旭整了整衣摆,随后坐了下去。

菲米走向讲台,“同学们,诗歌作为文字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具有永恒的生命力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这首诗虽然创作于几百年前,可它告诉我们的道理却是亘古不变的。”

菲米环顾四周,随后调皮一笑,“那么接下来,我就要布置作业了。”

同学们发出一阵阵的叹息,似乎这是一件很难完成的工作。

菲米清了清嗓子,“在下周开课之前,每个人都要写一篇有关《假如生活欺骗了你》的鉴赏文章,字数不少于五百字。”

同学们又发出一阵阵叹息。

菲米特意强调,“记住,是每个人,如果你下次还想进入这间教室听我的课,那么最好带上你的文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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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我的金手指太奇葩  在诡异世界里当女战神  清穿之宫女上位记  七零年代养猪日常  百分百依恋  沧澜道  公子他悔不当初  我死后的第十年  清穿在九龙夺嫡中摆烂  认真躺平,佛系宫斗  娇软美人被冷漠大佬盯上后[七零]  [综英美]哥谭农场主日记  脱敏  觉醒后,虐文女配只想飞升  试婚男女  清冷仙尊怀了狐狐我的崽  乱世再嫁  转职拳师,开局进化蓄力轰拳  我靠写小说风靡崩铁  捡个灰蝙蝠家人们[综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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