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恶狗(第1页)

“回泠,别担心,就算不出摊,手上银两都还够撑几日,过了这两日一定会有办法的。”杨氏安慰宋回泠,可话中明显带着她自己都不相信的情绪。

她这儿是没法再弄到银子了,只能寄希望于儿子。

一想到这儿,杨氏就觉得揪心,儿子都出去好几日了,一点儿音讯也没有,不知到底靠不靠谱。

未时刚过,三人便到了云屯寨,担心阿默被发现,杨氏背着宋回泠,领着推车的阿默,特意绕了段路回家。

这个点,吴阿婆家中通常无人,只要手脚轻快些,进了院子合上院门便可安心落意,一切确实也如想象般顺利。

在外奔波一日,宋回泠衣裳沾满湿气,一到家就进屋换了身干爽衣裳,钻进被衾,将自己从头到脚蒙了个严严实实,只留口鼻在外呼吸。

她冷得不想动弹,缩在床上听屋外叮铃当啷的声响,闭眼捂了好一会儿,手脚依旧冰凉,凉意顺着四肢直窜脑门,她就是想眯一会儿都睡不着。

煎熬许久,一股温热而又辛辣的气味钻进鼻腔,宋回泠掀开被衾一看,杨氏端了个碗站床边,碗里还冒着热气。

“回泠,先喝点姜汤驱驱寒气,今晚的饭我来做。”杨氏将碗递了过去。

宋回泠拥着被衾坐起身,接过姜汤一饮而尽,姜片的辛辣混着红糖的甜味在舌尖蔓延开来,汤汁顺着喉咙滑下直达胃部,她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一股热意也渐渐从体内涌了上来。

冰凉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她抬头看杨氏,问:“阿默那孩子呢?”

杨氏微抬下颌指了指门外:“坐屋外守着呢。”

虽然坐床上瞧不见屋外的情况,宋回泠还是朝门的方向探了探头:“怎么不叫他进屋呢?”

“叫不动啊。”杨氏无奈摆摆手,“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孩子倔得很。”

她收回宋回泠手里捧着的空碗,同时开口道:“你在家歇着,娘去买菜,顺带给你抓一两日的药回来,明日咱就歇息一日不出摊了。”

宋回泠点点头,赚钱也得有命花才行,临近清明,天儿也不好,总之赚了几日苟命钱,能撑一撑。

杨氏走了,宋回泠懒得下床,坐床上唤了阿默一声,就见一个脑袋探进屋来,她朝阿默摆摆手:“你快回屋歇着吧,这会儿没什么活要干。”

阿默摇头,指了指她,又指了指门槛,在宋回泠还没搞清状况时,他就退出屋去合上了木门。

啥意思啊?该不会要在门口守她睡觉吧?

倦意上头,宋回泠也懒得管了,继续窝进被子睡觉。

喝了这碗姜汤,手脚慢慢有了热意,她也渐渐倦意上头,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很沉,她是被砸门声惊醒的。

我,让神话重临人间  我家后山有条龙  三国之开局娶了吕玲绮  我的修为全靠捡  乔峰:你小子不讲武德  开局拔剑十亿次  地府大冤种  带着百度到洪荒  诸天最强宗  我成了反派高富帅  古莲魂  快穿:宿主人狠话不多,提刀就上  神话版大秦  都市之开局无限资金  我穿越成小说反派  神豪:全世界都在演我  大明小财神  我在西游捡属性  月光与浪花  洪荒吾乃龙族敖兴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本书又名我假扮唐三哄骗小舞献祭佛怒火莲炸死唐日天我假扮唐三干坏事昊天笋远胜昊天锤唐三这些都不是我干的左手昊天笋,右手青莲。前世蓝星枪械爱好者蓝巳,灵魂机缘巧合之下身穿到画江湖之不良人世界成为通文馆第十四太保,还未来得及大展宏图,就被不良帅视为异数打下山崖,灵魂重生到斗罗大陆...

都市兵王

都市兵王

完结精品神医高手回归杀伐果断美女如云我陈八荒若在,谁敢装逼?他姓陈名生字八荒,本是至强兵王,因一场意外入狱,监狱里各个都是人才,他喜得超强传承,回归花花世界,为兄弟,为女人,为正义,他一次次拔刀,一路攀登,暮然回首已是遍地荣光,无敌于世。...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穿越真假少爷沙雕团宠一路爽飞养爹读书喜提离大谱!叶青青穿越当天,就从侯门小姐变成了乡下小妞。为了过上别的穿越女都能过上的富足日子,叶青青立下宏伟壮志催爹读书!亲情篇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笔墨纸砚,买!四书五经解读,买!辅导班,报!爹闺女,留着钱吃鸡不香吗?叶青青留着钱买锄头也很好挥!爹倒也不必。狗男人篇隔壁小猎户女人真麻烦,不想理。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真麻烦,她一出现我就心跳加快。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一说话我就xxxx。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她和别的猎户说话?(一脸惊恐,立刻冲过去!)女主?...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