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8章 生存还是毁灭(第3页)

“唉……”

林木叹了口气。

不过被姜洛卿这么一说,像大石头一样压在胸口的不安确实减轻不少。

这时,林木不经意地把视线送向车窗外。

“嗯?是伦敦大笨钟吗?”

“是大本钟,准确叫法应该是伊丽莎白塔。”

姜洛卿纠正道。

“切!”

林木咋舌,心里想的是:不是差不多嘛!好像显得你挺有文化似的。

刚在心中这样抱怨,突然,林木感到太阳穴一阵刺痛,从眼前掠过的伊丽莎白塔也仿佛在这一瞬间扭曲了一下。

林木不禁捂住头。

什么……怎么回事……

痛感来得快,消失得也快,就在林木想要再多看一眼伊丽莎白塔而趴在车窗上时,伊丽莎白塔早就被甩在了后方遥远的一角。

林木有些失望地坐正身体,下意识用手摸胸口。

不好的气息……

林木总觉得,刚刚从伊丽莎白塔上察觉到一丝丝不好的气息。

奔驰车行驶了有一段时间,终于能够远远地望见拜伦爱德华兹的庄园。

而就在这时,天,下起了雨。

原本伦敦就时常雾蒙蒙的,现在被密集的雨帘覆盖更使整座城市变得阴暗、神秘。

不过也有钟爱雨天的人在,例如这个时候正站在城堡的窗边望天儿的某个人。

这人有着一头很容易被错看成是银发的淡金色短发,头上还戴着耳机,可爱的娃娃脸总是挂着甜美的微笑,微微眯起来的眼睛折射出金属般璀璨的银色光辉。

这人是这座城堡的主人,年仅16岁的少年——海格。

即便是在自己的家中,海格比起睡衣仍然更中意米老鼠印花的T恤。

他就这样独自一人站在窗边,一边聆听耳机里的曲子,一边欣赏雨景。

仔细辨别的话,会发现海格那双充满金属质感的银瞳注视着的方向正是拜伦爱德华兹的庄园。

“是生存还是毁灭……?”

稚嫩的少年音响起,海格说出了英国戏剧家威廉莎士比亚所创作的《哈姆雷特》中的名言。

然后,没了下文。

足以媲美德国天鹅城堡的豪华宅邸伫立在织成帘幕的雨丝中,给人以肃穆庄严的印象。

这座城堡,这片土地都是属于爱德华兹家族的私有财产。

另一边,同样属于爱德华兹家族的大型庄园里,却因迎来了几名不速之客而变得热闹起来。

被迫成为摄政王的小娇妻  时年  陆少的替嫁小娇妻  穿越七零:成为村霸的小娇妻  龙头至尊  妖帝的奶凶小娇妻  醋王皇子的团宠小娇妻  八零:矿主大佬的泼辣小娇妻  溺爱闪婚:假丈夫的小娇妻  末日大逃亡  闪婚蜜爱:冷少的独宠小娇妻  五年成神三年上天  仙贤  Psychology灵魂拼图  开局封王,从建立镇诡司开始  我不想再穿越啦  偏执大佬的掌中小娇妻  霍爷的狂野小娇妻!  极限闪婚:我的律师小娇妻  次元归零  

热门小说推荐
至尊天子

至尊天子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江湖是怎么没的

江湖是怎么没的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侠客时代

侠客时代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