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坐在桌边攥紧了拳头的男人点点头:
“想好了,是时候开始新的生活了。”
他同样在一张纸上签下了名字按下了手印,不过当他提起手提箱离开时,他走向了旅馆大门而非楼梯口。推开门后,外面并非是维斯塔市的夜景,而是一片夏德也看不透的深邃黑暗。
男人头也不回的走入其中,然后也消失了。
于是桌边坐着的就只剩下了夏德,戴着面具的男人提起煤油灯走向了他:
“你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对吗?客人。”
“是的。”
夏德音调迟缓的回答道,还在思索刚才的见闻:
“我听说这种邀请函,可以把人带到一个神奇的地方,所以我就想办法弄来了一张。。。。。。你看得出来我是环术士吗?我可不是刚才的那两个普通人。
我原本因为时间的被选者的事情而来到了这座林中小城,没想到除了音乐会以外,本地还有这种惊喜在等着我。”
他依然不确定面前戴着面具的是谁,那张面具是一件等级颇高的遗物,这阻碍了夏德的感知。但他认为对方肯定是班纳特家族的成员,至于是三个女儿、班纳特夫妇还是那个小儿子,这就不一定了。
不过,他至少能够确定面前的面具人是环术士,但他接触到的班纳特全家都是普通人。。。。。。看来树的力量真的让他们藏得很深。
“只有那些渴望改变过去,或者向往未来的人,才能来到我这里。客人,你也有愿望吧?”
面具人又问向夏德,并将手中的提灯放到了夏德身旁的桌面上,然后自己也坐了下来。但不是坐在夏德对面而是侧面。
“真要说起来,愿望还是有的。”
夏德长叹了一口气:
“因为某些不方便说的原因,我。。。。。。喜欢上了我的老师的老师。我的老师对此很是烦恼,甚至还有些生我的气,不过感情这种事情,真的很难分辨清楚。”
耳边的“她”轻声笑着,而面具男人则询问:
“那么你的老师的老师,在1854年的如今是否还活着?”
“早就去世了,因为一些至今都无法弄清楚的意外。”
夏德半真半假的说道:
“我不想过多谈论我的隐私,但如果你真的有本领让我再见到她,我希望前往1822年。”
其实是1821年。
“那么你希望永远去往1822年,又或者只是想要去那里看一眼?”
面具男人班纳特又问道,夏德却没有立刻给出答案:
“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但我至少知道等价交易,而且你说话的口吻有些过于像是传闻中的恶魔了。
在我给出回答前,我需要知道这两个选项要各自付出什么代价,刚才我看到了那两个普通人签订了类似契约的东西。”
面具人于是点点头,转身回到柜台又拿来了两张纸。这不是羊皮纸而是很常见的信纸,两张纸上各自是不同的条约。
如果夏德选择只是去1822年看一眼就回来,那么他需要支付一笔价值不菲的报酬——现金或者古董字画金银珠宝全部可以,价格异常高昂。
如果不愿出钱,也可以帮助面具人在1822年做些事情,至于做什么事情需要他签订了契约后才能知晓。
而如果夏德选择永久性的在1822年留下来,那么条约就相对复杂一些了。
首先是如同白天时旧书店的老人所说,在接下来的人生中不能做出任何会被很多人关注的事情,也最好不要杀人或者被人所杀。
其次则是离开这里以后就会遗忘关于这座“时间中转站”的大多数记忆——条约中这样称呼这里,而这一条则保证了一旦永久穿越时间,就绝对没有回头的机会。
最后,则是通过契约的效应,承诺一旦灵魂因为时间穿越而出现“杂质”,则杂质的所有权归面具人所有。
“因为时间穿越而出现的灵魂杂质,那不就是悖论虫?”
想明白了这一点,夏德便意识到了自己现在身处的此处到底有什么意义。
如果他没有理解错,那么这座“时间中转站”在刻意的促成悖论虫的形成,这里根本不是帮人实现愿望进行时间穿越的场所,这里是悖论虫孵化场。
“你的这些条款每一个好像都有问题。”
在无限游戏里被大佬包养 不怕校花多高冷,就怕学长撩妹稳 穿越末日:我有系统商城 离婚后,腹黑前夫总想求复合 寒云潇潇 绝色美女秘书,被老板渣哭了 开局神豪系统,不好意思我无敌了 超时空teacher之城市之光 人在跑男,开局抓哭白梦研 亮剑:锦鲤啊,打到鬼子大本营了 爱发微博的我,成了职业通天代 斗破:开局绑定萧薰儿,十倍反馈 召唤反派:漫威 穿越,我成了北影学院的校医 崩坏:你告诉我这难度是崩三?! 冥界打工人?玄学的尽头是科学! 盗墓:南派盗墓第一人 一见钟情,把小白兔撩到面红耳赤 回乡继承三座大山:别拦着我养猪 诡异降临:地铁里都不是人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