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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红酒遇袭(第1页)

刘一夫三人,一人一身轧甲。

这甲不错,比不得他们自己订制的,但也算是大将铠。放在军中,得是五品将官才能穿用的好甲。

此甲以牛皮加甲片合制,讲究的就是一个结实。哪怕是瘦弱之人穿了,也能威武得像条大汉。

唯一不好的是过于讲究防御力,穿上此甲,很多人可能路都走不好,需要骑马上才好行动。

当然了,你若是真正的大将人才,穿这么一身,应该是能够撑起来的。穿上就走不了路,那是你的问题。

好在刘一夫三人,挑选的是适合他们的成品。

一身盔甲更讲究一个轻松舒适。

先来个钢丝绵内甲,再着一副牛皮轻甲,最后才是细皮嵌钢片的簪花错丝胸甲,锁子腰肩,铜扣皮腰带,鱼鳞甲裙,竖条钢护臂,迎面骨护胫,折叠钢鞋。

没错,重了,三层,讲究的就是结实。

近距离,射都射不动。

唯一受到影响的,是轻功,是速度。

不过在有马的基础上,那都不重要了。

事实上,有了这防御,锦天仍然不敢大意。

别人不知道,他是亲身经历的,往事仍然历历在目。

那种尺许长短,粗壮有力,拥有细幼上肢的怪蛇,那种剧烈到变态的毒性,那种突发的快速扑击,都是他至今想来仍不愿意面对的。

之所以敢来,是把主心子骨放在了刘一夫身上。

出了西关城,景象一下子不同了起来。

最直观的就是——荒凉。

到处都是干巴巴的泥土,连草也长得稀稀疏疏营养不良的。

远处山也不青,黑黑黄黄的,有的只是渐渐粗糙起来的风,时不时卷起小沙粒,吹在人脸上打得发疼。

好在进入草原更深时,草色终于浓郁起来,虽然,有很多枯黄的草,仍有一些草皮覆盖不到的黑色土层,可对于环境来说已经好了很多。细心观察下,也能看到一些小动物了。

刘一夫不要看,就能感觉到四周悉悉桫桫的涌动。那是一种微小生物群组成的生态环境。

随时都能够注意到,在草叶,草根,石块,土壤里,到处爬动,飞舞的小虫子。

刘一夫不喜欢,一伸手,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根金钟杖(就是火把上镶一个骷髅头)落在了他的手上。

这玩意吓了大家一跳。

但刘一夫喜欢,东西丑,贼实用。他手持此物,一切细小生命立刻远离了他。

往泥地上躺一宿,都没一只虫敢沾他的身子。

因为此物(骷髅头)里是他泡制的剧毒。

这是一种从毒虫(蛊)身上提取出来的混毒,它并非一种毒才可以,而是多种毒虫的混毒,它们混杂在一起,经过刘一夫施降,成为一种完全受刘一夫控制的混毒。

因为是混毒,所以刘一夫没准备解药,不是不行,而是混毒的解药配制起来比较麻烦,他怕的就是一个麻烦,所以干脆也就没有解药。

若是有人中了毒,只有被刘一夫出手,用金钟杖来收毒,或驱毒,若是想要解药什么的,那就别想了。

当然了,刘一夫要控制此毒,只要手中金钟杖在,便没有问题。

现在此杖一出。

所有小生命,立刻感知到此地有不可招惹的大魔王,顿时退避三舍,不敢再靠过来了。

快穿:对象超萌超凶残  一睁眼,甄嬛跪在我面前小产了  旧世废土  NBA之格斗天赋加满超巨都慌了  四合院的大力钓鱼佬  神棍娶妻  转生萝莉,我即为神明的终焉  开挂人生从四合院开始  四合院:开局送全院进局子  这不是克苏鲁  妾本芳华  约战:光是纽带  全球洪荒:我在洪荒称尊做祖  穿成王妈乐哈哈,心声被听叫哇哇  安陵容重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快穿:谁都不能阻止我爱我的脸  渣男退婚,神医嫡女转头嫁皇叔  何愁南北不知音  作为非人类宣传无神论有什么问题  月明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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