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0章 弃宝剑偶得灵参(第2页)

确定四周没有埋伏之后,小丰年找了一棵大树,在树底下挖了一个小坑,把钱休的骨灰连同衣服都埋了下去。

“钱师兄,希望你下辈子能投胎做个好人。”

小丰年双手合什的念了一句,使是转身回了石洞中。

“对了,这柄剑也不能留下,万一被发现就麻烦了。”

看到地上失去威能的青毫剑,小丰年吓了一跳,想了想赶紧找了条以前的旧裤子把剑包起来,向着鸡冠山下走去。

一路小心翼翼的下了鸡冠山,小丰年又绕山而行,足足走到天色发亮,才来到鸡冠山的另外一面。

小丰年记得在地图上面看过,这里有一座深潭,只要将青毫剑投入在深潭,应该就没有人可以发现了。

来到深潭边上,只见深潭大约只有千丈宽的面积,潭水幽深碧绿,仿佛深不见底似的。

此时正是早晨,深潭上雾气氤氲,如同仙境一般。

不过小丰年没有心思欣赏美景,将青毫剑丢入深潭便是匆忙转身,准备离开。

“咦!这株好像是归灵参!”

然而,这时小丰年的目光,突然落在潭边一块巨石下沿的一株黄色小草上面。

归灵参,四阶灵药,是多种丹药的原材料,百年以上的归灵参,一株的价格就超过了二十枚灵石。

而且,药龄越高,价格也就越高。

一百五十年以上的归灵参,价值超过了四十枚灵石。

达到一百八十年,直接超过一百灵石。

这些都是灵植杂录中记载的。

虽然灵植杂录所记录地灵药并不是很多,但碰巧就让小丰年遇到了一株。

小丰年上前看了几眼,脸上便露出了喜色,这株黄色小草确定是归灵参无疑。

只是这株归灵参的药龄,只三十年的样子。

归灵参最少要五十年以上,才有药效,达不到五十年的,毫无价值。

而且,这种灵药,生长时间越长,药力越强。

“这株归灵参只生长了三十年,正好让我试试白色乳液,对灵药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我就可以让这株归灵参变成五十年,甚至一百年的灵药。”

小丰年喃喃自语。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白色乳液除了让植物加速生长,还能提升铭刻符箓的成功机率,实在是神奇无比。

小丰年估计,对于灵药也是多半有作用,只是效果到底如何,就不好说了。

把归灵参拔了起来,在深潭边洗去根须上泥土,小丰年便是把这株灵药收入怀中。

然后,他并没有立即返回鸡冠山上的住处,而是绕着深潭四周寻找起来,结果足足用了两个多时辰,都是一无所获。

“原来灵药并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这一次发现归灵参,应该是捡着便宜了。”

小丰年一脸苦笑。

这次意外发现归灵参,还让他以为深潭附近会有其它灵药生长呢。

没想到,这次完全是捡漏而已。

而他能捡漏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归灵参需要生长五十年,才算成药。

而且这种灵药,前五十年和后面的形状差距很大,因此许多人完全没有见过归灵参成药以前的样子,才被忽略。

清穿之贵妃佟佳氏  朕在狗血文存档保命  [原神+星铁]星际造梦天王  网王之天帝之眼  在末世里被几个男主追着不放[穿书]  [足球]荣光再续  异界惊悚逃生[无限]  被读心后装丑炮灰成了团宠  失忆后多了个男朋友  港岛风月  异世界商店街经营指南二  穿书后我靠当情报贩子成神了  当她选择离婚后  冰川蝴蝶  咸鱼女配在年代文吃瓜  成为林家幼子后[红楼]  迷津蝴蝶  装傻后被阴冷掌印盯上了  被信徒觊觎[无限]  被迫成为唯一人类Boss后[无限]  

热门小说推荐
战国赵为王

战国赵为王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穿越到了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丹的身上。为了摆脱将来沦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垫脚石的命运,赵丹决定还是把这个统一天下的担子放在自己肩膀上好了。但在那之前,赵丹得应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此...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这3年里,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江湖是怎么没的

江湖是怎么没的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收养的萝莉,成为一方妖尊,一声令下,万妖都管我叫爸爸!捡来的蛤蟆,进化上古金蟾,尽揽财气,连修百座黄金宫殿!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竟修成绝世大能,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放过我吧,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