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五章 钱可真是个好东西还好他不缺(第1页)

“4月份彩铃,税后400万,已经转到老板你卡上。”

纪如景说着这个数字,连诱惑王轩的举动也收敛很多。

实在太羡慕嫉妒,她当歌手十年也就赚这么多,而王轩一个月就赚到手。

没得比,根本比不了。

王轩如果知道她的想法,肯定也得自得一下,然后告诉她,别说你纪如景了,谁来都不好使。

繁星与移动达成彩铃供应商合作后,也有了一些数据。

可能歌手们还在研究专辑唱片,也可能发现却写不出来好卖的彩铃,总之王轩在彩铃这一块,比在华语乐坛的地位,高太多。

妥妥的降维打击。

不过,也让王轩意外的是,彩铃销售榜首不是《童话》、《该死的温柔》,而是《江南》。

颇为流行的曲风,作词也难得不落俗套,男女兼宜,让这首歌获得了市场青睐。

销售榜第二也不是旁人,正是歌曲《暗香》。

歌曲质量无需多赘述,经典不为过,最重要的是央视剧《金粉世家》播出带来的加成。

2003年3月20日,《金粉世家》开播后,收视率火爆,片尾曲也迅速火了起来。

电视台的推广效果不用怀疑,远超很多人的想象,更不用说这是央视年度剧王。

之所以没登顶榜首,那都是因为这首歌并不好唱,否则榜首是谁,真不好评价。

在彩铃销售榜前十,王轩的歌曲还有,《秋天不回来》、《东风破》、《老人与海》和《今天你要嫁给我》。

不是《童话》,《该死的温柔》不好,而是经典歌曲太多。

陈奕迅《十年》,信乐团《离歌》,水木年华《在他乡》,蔡艺林《看我七十二变》。

每一個都不是善茬。

王轩能以六敌四,反围剿战役打的有声有色,已经出乎了移动那边的意料。

知道王轩歌曲的彩铃受欢迎,没想到这么受欢迎。

以至于小美这个铁粉,每天早中晚,借着关心合作伙伴的关系,追问‘起了没’‘吃了吗’。

罗总这个亲生父亲都不拦着,毕竟王轩赚的不少,但他们赚的更多。

大概是想要对她的歌手梦死心,纪如景悄悄打探起来,

“老板,上个季度专辑的分成,也打过来了吧,赚的多吗?”

“不多,亿点点。”

王轩还特意比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手势,见到纪如景司马脸,他才满意点了点头。

打探老板情报,该!

1200万专辑分成,税后800万,彩铃400万,那就是1200万。

寻宝全世界  天命神殿  超级保安在都市  穿成影帝老婆后只想带女儿开诊所  柯南世界的间谍日常  画医锦华  娱乐:分手校花,转头去追85花  鼠年说鼠人  假面骑士:进化  隐蛾  妖女且慢  天灾末世中靠梦境求生  无限副本:我,风灵月影宗弟子  让你创业亏钱,结果你成首富了?  被嫡妹换亲后我在王府成团宠  全球首富从开发地沟油开始  震惊!居然拍这种电影?!  大明:最狠皇孙,老朱求我别杀了  别给学生定人设  苦境:从碎岛为王开始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本书又名我假扮唐三哄骗小舞献祭佛怒火莲炸死唐日天我假扮唐三干坏事昊天笋远胜昊天锤唐三这些都不是我干的左手昊天笋,右手青莲。前世蓝星枪械爱好者蓝巳,灵魂机缘巧合之下身穿到画江湖之不良人世界成为通文馆第十四太保,还未来得及大展宏图,就被不良帅视为异数打下山崖,灵魂重生到斗罗大陆...

都市兵王

都市兵王

完结精品神医高手回归杀伐果断美女如云我陈八荒若在,谁敢装逼?他姓陈名生字八荒,本是至强兵王,因一场意外入狱,监狱里各个都是人才,他喜得超强传承,回归花花世界,为兄弟,为女人,为正义,他一次次拔刀,一路攀登,暮然回首已是遍地荣光,无敌于世。...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穿越真假少爷沙雕团宠一路爽飞养爹读书喜提离大谱!叶青青穿越当天,就从侯门小姐变成了乡下小妞。为了过上别的穿越女都能过上的富足日子,叶青青立下宏伟壮志催爹读书!亲情篇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笔墨纸砚,买!四书五经解读,买!辅导班,报!爹闺女,留着钱吃鸡不香吗?叶青青留着钱买锄头也很好挥!爹倒也不必。狗男人篇隔壁小猎户女人真麻烦,不想理。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真麻烦,她一出现我就心跳加快。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一说话我就xxxx。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她和别的猎户说话?(一脸惊恐,立刻冲过去!)女主?...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