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所谓笔仙(第1页)

月光朦胧,夜色如墨。

怀德县中的百姓早已陷入梦乡,宁安此时正结束一轮修炼,天地灵气在体内循环周天之后,让他的感官灵敏异常,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里也如白日般一样清晰。

听着隔壁传来书童熟睡的鼾声,宁安也准备躺下,修炼讲究松弛有度,适可而止,一味苦修并不是什么好事,就在他神识下沉将要入睡的时候,屋外一丝细微至极的动静传来,生物和死物发出的动静完全不同,来者似乎介乎于两者之间。

一时间,宁安原本要放松下来的心神立马绷紧,睁开双眸,眼中有亮光闪过,比那豆大灯火还要明耀。

怀德县的建筑与建筑之间有许多小巷子,四通八达,是藏匿身影的好地方,别说晚上,就是白天也鲜有人踏足。

此时,一道身影正站在书斋旁边的巷子里,明明天上有月光照耀,可在地上愣是看不出影子,看着远处打更人视若未见地走过去,王仁有些沾沾自得,随后又连忙从怀中拿出一物,正是那藏有笔仙的毛笔。

只见那毛笔被王仁放在书斋的院墙上,竟凭空横着不掉落,那毫毛好似蜈蚣的腿一样,蹭蹭地往上爬,速度比人行走也慢不了多少,没一会就越过院墙,进入书斋之中。

看着“笔仙”消失在视线后,王仁眼神莫名,心里莫名有股不安,他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但如此不安的感觉今晚独一份。

说起来,对笔仙他是又爱又恨,既舍不得他的神通,又害怕身子承受不了,他心里也明白,毛笔中恐怕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有称自己是笔仙,过后又吸人血的,他想一走了之,但又怕被找到后小命呜呼。

王仁的胡思乱想宁安不知,他发现动静之后,神识已经外放,笼罩整个书斋,已经发现院墙外隐藏的身影,不过宁安也不急,看样子外面的只是放风,屋内的才是正主。

宁安想了想,重新躺下身子,进入书斋那物已经被他察觉到,可那东西看样子并没发现他的存在,这样也好,免得打草惊蛇,正好看它是什么来历。

想必进来那东西是书斋藏书字迹消失的凶手,宁安对此也有些兴趣,打算装睡看这东西是如何行动的,之后正好人赃并获。

书斋之中,一只毛笔从院墙中翻来,落地之后竟像人一般直立行走,幸亏此时无人发现这场景,不然定吓得魂飞天外。

毛笔字中的存在自然不是什么笔仙,说起来他不过是一缕残魂,身前是个读书人,寒窗苦读数十年,一直不能高中,心中执念越来越大,终于在一次夜晚,猝死在书桌之上,一缕残魂不知怎么就附在死前握着的毛笔上,等他意识醒来之后,生前记忆已经消散殆尽,时而清醒,时而浑噩,因困在毛笔之中,对墨宝等文字书写的东西充满渴望。

被王仁得到之后,残魂趁着清醒的时候蛊惑他,自称笔仙,以此忽悠王仁给他寻找墨宝,在这过程中,残魂也渐渐发现,经他附体控制的毛笔画出来的东西有妙用,只是每次画完之后,会虚弱得很,因此他开始催促王仁,间中给一些好处,让他找机会打听哪里有墨宝的踪迹。

这段时间以来,残魂对毛笔的控制越发炉火纯青,他的身前关于自己的记忆已经想不起,但隐隐约约知道自己是人,于是把这毛笔当做自己的身体,做出各种行为,除了不能开口说话,真让它搞出一些名堂,把王仁蛊惑得死心塌地。

在不能出去寻找墨宝的时候,毛笔中的残魂开始打起了其他主意,趁王仁熟睡的时候,残魂开始控制毛笔,将那柔顺的毫毛插入王仁的血肉之内,本来抱着试试的心态,没想到感觉如此美妙,吸完王仁的血后,毛笔中的残魂发现自己好似活过来一般,那种感觉让他欣喜若狂,随后又强行压下一次吸干王仁的想法,毕竟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他还是分得清的。

为毛笔寻到下个主人之前,残魂还是需要王仁的帮忙。

迈着欢快的步伐,和成人手掌长度相当的毛笔,被残魂控制着走进书斋藏书的地方,至于书斋中熟睡的两道气息,作为魂体的他已经察觉,但浑然不当一回事。

轻车熟路地走上书桌,闻到那些年份久远的藏书散发着的文气,毛笔中的残魂飘飘然,这是比王仁血气更吸引他的东西,若说血气是温饱之物,这就是精神食粮。

残魂如今也掌握了一些手段,不用再像第一次要毛笔毫毛附在字迹之上才能吸收上面的文气,只需如人一般轻轻一吸,那书籍之上的字迹就会脱落,被毛笔牵引而来。

将别人的心头好肆意破坏,毛笔中的残魂不仅没有愧疚,反而有种说不出的快感,具体原因他也说不上,就是觉得很爽。

毛笔自然没有眼睛,但藏身其中的残魂却能观察周围环境,此时的他将毛笔控制如人一般躺下,不经意间发现了宁安白天抄写的书籍,毛笔没有手,自然不能触摸,但残魂能感受到上面一股特殊的气场,这是他以往吸收那些珍本也没有感受到的,这东西是?

感受到那股特殊的气息,残魂内心不由地产生了一个想法,把这些东西吸收掉,这是好东西,至于是谁写的,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之前来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些问题他通通不去想,毕竟他目前也只是一缕残魂,并不具备一个完整灵魂的思维。

发现自己不能隔空吸收掉那股特殊气息,残魂连忙控制着毛笔,靠近宁安所抄写的书籍,没想到一靠近,那本来平平无奇的书籍上面灵光一闪,字迹间蕴藏的气息凝聚成一股,将那毛笔重重弹落在地,那残魂顿时在毛笔之中传来一股哀嚎。

没等其中的残魂反应过来,一股声音自门外传来,随即有脚步声靠近。

“我还想是什么东西,这年头连毛笔都能成精吗?”

毛笔之中的存在一愣,随即一阵惊慌,顾不得残魂上的疼痛,控制着毛笔站立起来,那毫毛好似着了火一般,向门外狂奔而去。

走着走着,毛笔字中的残魂好似飞上了天,底下的毫毛还在不停地挥动。

“来了还想走,里面的东西速速现身。”

一盏豆大灯火照亮了藏书阁,残魂发现附体的毛笔被高大身影捏在手中,那双比灯火还要明亮的双眸仿佛能看清自己的存在,让他心慌不已。

“我是笔仙,快放开我,不然有你好看。”

一股明显心慌却装作镇定的话语在宁安心头响起,闻言,他不禁一笑,对着手中的毛笔打趣道:“就你这三更半夜偷人东西的,还好意思自称笔仙。”

宁安说话间运起了法门,声音在此间听起来仿佛平平淡淡,但落在毛笔中的残魂里,仿佛晴天霹雳,震得他亡魂毕露,过往所吸收的文气好似决堤了一般,从他附身的毛笔中泄出,顿时他真的觉得自己要飘了起来的,残魂仿佛要从毛笔中脱离。

“不要,我不想再死一次,高人饶命啊!”

陆总冷静,林小姐惊艳全球了  京圈大佬的小撩精又上热搜了  女儿身暴露,禁欲暴君要立我为后  重生七零,被残疾大佬掐腰猛宠  神明模拟之我是新神  开局木遁,你告诉我最弱异能  总裁夫人路子野,能掐会算超打脸  带着自家菜店,穿到逃荒路上  我在无垢山庄当少夫人  冷酷刺客拿捏怂包富二代  穿成灾年小寡妇,撒娇大佬扛不住  重生后傅总天天求复婚  凡尘人世:与神同行  闪婚神秘老公后成了豪门继承人夫人  穿越后我成了修真界稀有木修  积攒能量,我能进化万物  苗疆秘闻录:火明谷  薄少,夫人又掉马甲了  KPI:财神爷她又要去散财了  我的北方女孩  

热门小说推荐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重生后暴躁狂在我怀里求扎针

重生后暴躁狂在我怀里求扎针

末世,一场阴谋爆炸,洛书颜重生到了一个豪门怨妇身上。作妖,貌丑,还不学无术。一来就被男人摁在地上狠狠羞辱,想做傅太太,你也配?从今往后,休想我再碰你一根手指头!她还不想留下呢!本着医者仁心,她治好老爷子的病,丢下一纸离婚书毫不犹豫离开。男人醒来后得知被离婚,双目怒火,撕了离婚协议,全城通缉限你一小时内回来,一小时后回不来你就死定了!众人都习惯了之后的剧情,肯定是洛书颜狼狈回来,然后被打嗯?他们看到了什么?!一小时后,全城广告屏统统亮起,上面只有一句话夫人,我错了,你回来吧...

逆天战途

逆天战途

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只有如此,他才会拼尽全力。为了家族的振兴,一人去浪迹整个天下,身寄星云,行走八荒,不为了别的,只为了拥有绝对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守护身边的人。扬眉,才能吐气,激昂,可破青云...

天机系统无敌大神棍萧凡

天机系统无敌大神棍萧凡

系统女帝单女苟萧凡,地球普通人穿越到潜龙大陆,觉醒天机神算系统。系统可算尽古今!为人算命主角可获得积分。积分可以兑换各种各样的能力。主角无法修练,平常就只是普通人,但消耗积分可以让主角短时间内拥有无敌实力。女帝绝美,实力强横。以为主角手无缚鸡之力。处处保护主角。直到有一天,主角突然爆发出来绝强实力,震惊无数人!...

剑道狂尊

剑道狂尊

九剑齐聚破苍穹,一朝成神碎乾坤!重生百年前,身怀九剑魂,必当手持长剑,一剑飘忽,人挡杀人,神挡嗜神!曾经的屈辱,曾经的仇恨,曾经的遗憾,曾经的彷徨,这一世,且能覆辙?步天昂首挺胸,锋芒毕露,剑指苍天,只问一句逆天何妨?一剑裂虚空!岂不快哉?...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