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糕将白皙的小手收了回来,她目光看向别处。
白皙泛着淡淡粉色的脖颈就这么出现在陈序眼前,陈序鼻翼间萦绕着浓郁的香甜味,像极了他小时候经常缠着妈妈要的糯米软糕。
察觉到学长的气息发生了变化,林糕唇角漫不经心弯了下,她捏着衣角的手微微用力:“学长刚才你脸上有虫子。”
有虫子?
小公园种了许多的花,还有很多吸引虫子的花,特别是夜来香,所以有虫子很正常,但他脸上刚才真的有虫子?
他都没有感觉。
“你的手在摸哪里……啊……别摸哪里……”不远处女孩声音不由拔高。
虽说观摩了无数老师的作品,但这会儿陈序的脸还是不由发烫,要是他一个人,他绝对不会脸发烫,但谁叫身边还有小学妹呢!
“学长我们快回去吧。”
尴尬抠脚的气氛越来越浓郁时,林糕轻软的声音响起。
陈序松了口气。
“好。”
他加快了脚步远离了一波比一波高的情绪膨胀,走出小公园,他听到身后小学妹呼吸有些急促,他放慢了脚步停了下来。
“休息会儿。”
林糕轻轻点头:“好。”
两人安静的站着,陈序目光有些无所事事,他不由看向了身侧的小学妹。
今天的小学妹穿着翠绿色收腰连衣裙,露出了她白皙纤细的腿,可能因为有虫子的缘故,她白皙的腿上有两个红色的小疙瘩,看着特别显眼。
最主要得是今天小学妹没有穿小白鞋,而是一双黑色的人字拖,一个个圆润的小脚指头白白嫩嫩的,看着有点好吃。
陈序不由猛吸了口凉气!
他怎么会对小学妹的脚趾头有这样的想法!
陈序你TM是变态!
可……小学妹的脚就像是洁白的玉,看着就很让人喜欢!
林糕注意到学长正在看她的脚指头。
她唇角弯着弧度。
“学妹时间不早了,要我送你回家?”陈序脑子里面的想法越来越离谱,他赶紧找着话题岔开脑海里面离谱的想法。
草!他是真想要尝尝小学妹脚指头的味道!
林糕顿了下,她摇头:“今天不用麻烦学长了,我今天住寝室。”
薛柳那胆小鬼看了山村老尸,她要是不在寝室住,这丫头能憋尿一晚上不上厕所。
“行,我送你回寝室。”
“好,麻烦学长了。”
陈序将林糕送到寝室门口,两人说了会儿话就分开。
陈序回去的路上,脑海里面全他妈是小学妹白皙到可爱的脚指头,他无法理解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到让人觉得好吃的脚指头!
晚上快到十二点钟,陈序将更新写完。
他伸着懒腰,起身去卫生间洗漱,等洗漱出来手机上有微信消息。
雪乃:【卧槽你真他吗变态,你居然写男主吃女主脚指头!】
林糕刚看完陈序的更新,她不由想到了小公园外面陈序盯着她脚指头看的画面。
特种兵之孤狼再起 十日终焉之我叫阿劲 重生后!初恋喜欢我 我的游戏好友竟然是高冷校花 我的花儿们 红棍回忆录 东京:女友是恶劣的黑道公主 精油按摩师 史上第一嚣张 我的班里怎么全是问题学生? 开局夺舍霸道总裁,老婆刘一菲! 都市香姐 官场:书记秘书的升迁笔记 缅北七年,插翅难飞 人的一生很迷茫 经营:从小村庄开始建成一座城 权力巅峰:从医转政开始 我做渣男那些年 胖熊小说:我说寂寞他说理想 十年磨一剑之启程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为了拯救暗恋着的叶先生,文佳木被困在永无止境的死亡循环里。一周目二周目三周目为了叶先生,她牺牲了一次,两次,三次她以为这是自己一个人的战斗,然而渐渐的,叶先生竟然把温柔的目光投注在了她身上。如果爱是救赎,那么能救赎我的人只有你。立意爱是救赎...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九剑齐聚破苍穹,一朝成神碎乾坤!重生百年前,身怀九剑魂,必当手持长剑,一剑飘忽,人挡杀人,神挡嗜神!曾经的屈辱,曾经的仇恨,曾经的遗憾,曾经的彷徨,这一世,且能覆辙?步天昂首挺胸,锋芒毕露,剑指苍天,只问一句逆天何妨?一剑裂虚空!岂不快哉?...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身为白家第七十七代传人的我,是一个十好女孩,但美中不足的是整日被催婚。无奈之下,我在夜黑风高夜去了一座据说很灵验的庙宇拜神求姻缘,我喜滋滋的等待着被迎娶过门,可是大晚上进庙拜神求姻缘,却求回来一桩诡异的姻缘!当真相一层层剥离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命中注定竟然是这般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