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868年2月11日。
奥莫拉特镇位于肯尼亚境内奥莫河东岸,当前东非殖民地最北端的移民定居地。
在内罗毕政府的全力支持下,短时间内就输送了大批移民到此地定居,当前人口共计八百多人。
内罗毕政府组织全部的车辆将这些从蒙巴萨靠岸,一路西行达到内罗毕的移民向奥莫拉特地区转移。
可怜的内罗毕政府,在东非一盘棋下,什么也没捞着,反而不断支援肯尼亚其他地区,滞缓了当地的发展。
作为前世肯尼亚首都,和内罗毕有同样遭遇的城市还有前世坦桑尼亚首都多多马,两者不愧是难兄难弟,前世有多耀眼,这时就有多落寞。
当然,多多马由于开发的时间早,所以情况比内罗毕好的多,至少积累了足够的人口,而内罗毕建城初期,就分流了一部分人,去北边建设咖啡种植园,现在,还没闲下来,又要支持奥莫拉特镇的发展。
这两个城市和前世那种地位完全比不了,当然,这是当前东非殖民地的现状,殖民地越是往中心走,城市发展越慢。
反而是殖民地边缘的一大堆城市得到了充足发展,而奥莫拉特又是这样一个边缘地带的城市。
奥莫拉特是东非抢占奥莫河流域钉下的第一個钉子,为了早点入手为安,甚至连当地土著都来不及清理。
至于为什么选择奥莫拉特作为当前最北端的城市,是因为这里的地理条件好,土地平整,容易开发。
而再沿着奥莫河北上,就都是山地,高原,开发困难大,受地形限制奥莫河的上游区域可以说是曲折蜿蜒,用千折百转来形容都不足以描述奥莫河的曲折。
也难怪前世埃塞俄比亚要在上游修筑水电站,其水能资源确实丰富。
奥莫拉特南部紧紧挨着奥莫河三角洲,距离图尔卡纳湖大约有三十多公里路程。
奥莫河三角洲生活着靠捕鱼为生的土著部落,所以奥莫拉特绕开了奥莫河三角洲,选择更北一点的地方建镇。
这个位置非常不错,和三角洲地图相比不容易受水涝灾害,而且土地也很肥沃,当地的土著没有种植经验。
所以这里的土地,从来没有开发过,加上奥莫河的滋养,和数千年的积累,两岸全是肥沃的土地。
而奥莫拉特镇的设立和以往东非扩张的套路一样,就是先将土地圈起来,然后再慢慢将土地原本的主人请出去。
而圈里的土地就彻底变成东非殖民地自己的土地了,当初恩斯特就是用这招将整个坦桑尼亚内陆高原圈了起来。
以姆万扎,基戈马,姆贝亚,卡龙加……等围绕坦噶尼喀地区(内陆高原统称)一圈的大城市为据点,将坦噶尼喀和其他势力分割开来。
然后用移民将圈里的土地彻底占据,慢慢的坦噶尼喀地区就落入了东非殖民地手中。
至于肯尼亚,那是通过战争手段掠夺过来的,所以不是这个套路。
而今,奥莫拉特镇的设立,又一次展示了东非殖民地最拿手的扩张手段。
奥莫拉特镇从建立起那一刻,就彻底将埃塞俄比亚的诸方势力(包括阿比西尼亚帝国)和奥莫拉特以南的土地彻底分割开来。
等奥莫拉特下属的村子据点建立和完成,这些势力,联系和进入肯尼亚北部的道路就被东非殖民地阻断了。
图尔卡纳湖沿岸广大的土地(大约五十万平方公里),就成了东非殖民地的囊中之物,东非殖民地可以从南(内罗毕)北(奥莫拉特)两个方向慢慢消化中间的地区。
而图尔卡纳作为咸水湖,周围的部落和土著数量并不多,孤立无援后,只能成为待宰羔羊。
奥莫河流域的降水量在1500到2000之间,所以处在下游的奥莫拉特根本不缺水源,在这个地区,可以大规模种植水稻用来养活移民。
奥莫拉特镇以南的图尔卡纳湖,和图尔卡纳湖以东的肯尼亚地区,并不适合大规模粮食种植。
重回90:超生检查到我家 魔尊怀了我的崽[穿书] 子路传奇 囚龙镯 寒王煞妃 亿生有你 八零,给先进渣夫送绿茶 雕骨成仙 天道天骄 进错房!误惹战少,娇妻休想逃 元神:江衍觉醒的第八神 说好的cos,兔耳朵敏感什么鬼 大明:我一定红透半边天的! 家族修仙:我能看到提示 失踪三年的前女友说她修仙回来了 除了我,全家都穿越了 吹梦到西洲 重生:从大食堂开始 都别动,这女人我看上了 快穿:美强惨?我装的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