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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女孩子们的碰面(第1页)

眼下要卖竹荪,要和临仙楼定下专属供货渠道,往后做大做强,别的菜蔬野味也要加入进来,毕竟麓山是当地人天然的猎场和无尽的宝藏,还有她种下的芦荟,许氏听她的话把蛋壳碾碎放在花盆里当做肥料喂养,小芦荟正在茁壮成长中。一副未来商业版图已经缓缓在李墨荷面前展开,让她心潮澎湃。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定会成功,但是想到了的事情,就要勇敢去尝试,放手去做。身处陌生的时空与年代,来自现代的她灵魂是孤独的,归属感只能凭借和父母亲人的血缘联系;但是,如果能靠自己的努力做出一些事业,给小河村、蓝心镇、灵安县、庆源府,乃至整个大周,带来一些小小的改变,也是一个陌生灵魂曾来过这个时空的印记与锚点......第二日,李墨荷轻装出门。临行前,她拿刀取了一小截芦荟,带在身上。许氏把芦荟养出了感情,青翠且生机勃勃的小芦荟突然被切掉一块,看得她心疼不已,李墨荷只得安慰她很快就会长回来的。来到临仙楼,周管家似乎得闲,坐下喝茶,已经等她半天了,见李墨荷走过来,用指节敲了敲桌子问,“今日打算怎么做?”李墨荷嘻嘻笑道:“今日带了我的秘密武器,看,就是这个!”周管家瞪大眼睛仔细瞧她手上翠绿扁胖的植物,不由问:“这是什么,青瓜?野果?”“都不对,这叫芦荟,可是好东西呢。”李墨荷说,“改天有空,我跟您细细介绍。总之,这东西很有用的,可以吃,也可以用来涂在身上,能止血,能美颜,能入药,而且种植起来很方便,特别好养活。”“我算明白了,你这小姑娘,人不大,稀奇古怪的见识倒不少!”周管家道,“我也算活了半辈子,见过不少世面,懂得却没你一个小丫头多?”亲,那是因为时代不同,从封建社会跨到现代社会,站在巨人肩膀上,能不厉害吗?李墨荷暗自腹诽,笑道:“您没见过也不奇怪,这东西咱们大周没有,是海外的物种,我也只在杂书上看过。还是春雨医馆的宗大夫见多识广,人脉深厚,拿给我瞧的。”“哦,他呀......”听到宗明犀的名字,周管家露出了然的神色,“若是从他那里得来的,倒也不奇怪......”嗯?打什么哑谜呢,大叔?听你这口气,宗大夫好像来头很大的样子?李墨荷好奇地竖起耳朵,还要再听,周管家却不肯开口了,等了一会儿无果,她只好先忙自己的推销大业去了。今日李墨荷主动请缨到二楼送菜,她的目标正是包厢里聚会的富家小姐们。推门进去,华美的裙摆拖到地上摩擦出细微的沙沙声,脂粉甜香漂浮在空气中,映入眼帘的皆是娇俏稚嫩的面庞。李墨荷环顾一周,把几个人的脸简单认了认,一个眼角有浅淡疤痕的女孩子吸引了她的注意,虽然这处疤痕并不影响她娇美的容颜,但李墨荷一下子想到除了开发日常护肤的芦荟产品外,以后要不要拓宽祛疤产品呢,自己在这方面了解不多,不知道宗大夫那里有没有什么好点子?李墨荷心思千回百转,但视线却并没有在那名女孩子脸上停留太久,和看旁人一样略扫了一眼便开始专心上菜。女孩子们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已经不会被眼前的美食所惊艳,更多的是对李墨荷的好奇。“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呀,怎么是你来给我们送菜?”一个穿着浅蓝色衣裙、约莫十二三岁的女孩儿大眼睛忽闪忽闪着。被一个比自己年轻许多的女孩称呼“小姑娘”,还是挺奇怪的,李墨荷强忍笑意,“小姐您好,我叫李墨荷,只是来临仙楼短暂帮手几天。”“李墨荷?”眼角有疤的女孩子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好奇地盯着李墨荷看。身边批鹅黄坎肩的女孩子拍拍她的手,嗔道:“阿苓,你家酒楼什么时候寻了个女伙计来,这样的新鲜事怎么也不告诉我们呀?”“啊?”李墨荷微微一愣,“您是......郑荃郑少爷的妹妹吗?”郑苓两颊微红,点了点头,“荷姐姐好,我听哥哥提起过你。”又把在场的小姐妹们一一向李墨荷介绍,穿浅蓝色衣裙的名叫赵欢,五官秾艳,性子欢脱,家里在蓝心镇开了三间米行,家境殷实;穿浅紫色纱裙始终没开口的名叫宋苏岚,性子文雅沉静,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宋老爹是蓝心镇乃至整个灵安县都有名的私塾先生,如今被县里的富庶人家聘为西席;郑苓旁边穿鹅黄坎肩的叫周宜容,两人不仅关系最好,还有些姻亲关系。周家是蓝心镇名声赫赫的乡绅之一,祖上出过几个为官的,最厉害的一个去了应天府当差,虽然品阶不高,却是天子脚下的京官,对于蓝心镇这样的小地方来说也值得载入地方志了。更难得的是,当年入京为官的那一支族人,如今还和蓝心镇祖籍的周氏本家有来往。也正因为周家从中做媒,郑荃和郑苓的远房姑姑,郑员外的堂妹嫁去了应天府,因而郑家与周家除了世代乡邻以外又多了层姻亲关系。有了郑荃这一层关系,郑苓对待李墨荷的态度也十分亲切,她并不自恃富家小姐的身份,言语谈吐间待人都极为尊重,李墨荷心里暖暖的,看来郑家还是很会教育孩子的,眼前的小妹妹这么知书达理,郑荃虽然有纨绔少爷的名头但也为人热心爽朗,本质不坏。本来也是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再加上李墨荷心智成熟,三言两语间便和女孩子们拉近了距离,不仅将自己的来意讲明,邀请她们参加后面的竹荪试吃大会,还拿出自己的芦荟倾情介绍。豆蔻年华、衣食无忧的女孩子,当然希望自己能变得更美一些,听到李墨荷讲的护肤用途,都十分感兴趣,就连最开始比较沉默的宋苏岚也忍不住开口,“荷姐姐,这东西涂在脸上,真有你说的那么神奇吗?”“当然啦。”李墨荷笑着,肯定地点头,“芦荟这东西本是海外传进来的,长在极热极干燥的沙地里,因此最能储水,不信你摸,它的果肉肥厚,里面都是储藏的水分呢。你们平常用来敷脸的珍珠粉等物,虽然能使肌肤增白,但是时间长了脸上的毛孔会被堵住无法呼吸,还可能红肿不适。”“但是用芦荟的话,就不用担心这些,这是纯天然的植物,对肌肤温和无害的。”李墨荷将手上的芦荟切成薄片,贴在女孩子们的手腕上,“怎么样,是不是清清凉凉的?这还只是初体验,等种植的芦荟生长完成,我会请春雨医馆的宗大夫帮忙,提取芦荟中的精华,辅以其他中草药原料,制成方便涂抹的芦荟胶。等到研制完成,一定第一时间送给大家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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