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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小满(第1页)

第二天便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小满”。高晓明提前来是为了让何秀曼尽快品尝他的茶叶油和蜂蜜,这两者都能为孕期健康贡献力量。在一旁听着三人交谈,何秀曼心中的感触五味杂陈。还未入婆家,但她已经从丈夫和他的母亲口中知道了这个叫做高晓明的人,这个非血脉关系却与家人深深连结在一起的名字频繁出现。虽然决定留在午饭时刻一起吃饭,但借着这段空闲时间,高晓明临时决定前往他的父母家走一遭。自从分家以后,他已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通常除非事情特殊或是父母呼唤,否则几乎难得光顾。原本想从进入,但由于那里上了锁,所以他选择走前门。没走几步就已听到了小孩哭泣的声音,那是在符合俗语说的“一个月睡两个月闹”的规律。大哥的小儿子此刻正处于容易闹腾的时间段。看到罗小华正抱着孙子安慰,并用甜言哄他,跟平时她那个怒斥的劲头完全不同。屋里除开他妈照看年幼侄子,其他人并不在。"妈,爸爸还有明万他们现在人在哪儿?"高晓明礼貌问道。罗小华望了一眼他,说道:“昨天小宝整宿哭不停,你哥嫂都没睡好,就把小孩送到这边给我照看,他们在家里补觉。至于你爸爸和老三嘛,他们都去了水库抓鱼,你嫂子的奶还不够,要熬鲫鱼汤滋补呢!”“哦,去探望高亮奶奶了,她身体不好,这两天好多关系不错的人都在轮流陪伴。”提到高亮奶奶,高晓明回想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她是在这个冬天去世的。奶奶与罗小华相交甚笃,年迈的她们,每一次见面都可能变得越来越珍贵。“咦,估计小宝是饿了,正好你回来了,来帮我抱抱他,我去泡牛奶给他。”罗小华把婴儿交给高晓明,随即连忙冲向厨房为宝宝制作奶制品。一会儿工夫,她端着一只玻璃奶瓶回来,里面盛满温热的牛奶。这款牛奶来自红星农场所属的奶粉厂。由于当前物流尚不便利,工厂多数只供应本地市场,名声极高的才能销售至邻省。至于配方奶粉,当时尚未细分段别,主要有婴儿和成人用两类品种。接住孩子的罗小华调整姿势,柔声哄道:“宝宝,我们喝牛奶喽。”然而,习惯于哺乳的婴儿对瓶子及奶粉并不接受,不愿意乖乖喝下去。这让罗小华有些手足无措,她低声劝说,可是面对两个月大的孩子却毫无效果,反而越加哭声鼎沸起来。最后,罗小华无计可施,焦急地向高晓明喊:“老二你快去忙吧,让我带着宝宝去找你嫂子!这奶粉太金贵了,它都不肯喝啊!”罗小华不忍心浪费牛奶,自己咕咚一声直接饮掉瓶内的余温,才取伞出门,怀抱宝宝走向长子家的方向。看到这一连串行为,高晓明内心五味杂陈。(此时正值芒种前后连续多雨天,到了五月末,雨势稍减,天气也开始逐渐回暖转晴。)暴雨过后隔日,高晓明便计划进城一趟。其实之前并未因害怕而不出行,而是由于连绵阴雨,外出总是诸多不便。此时,许小美正忙碌地在厨边为他煮面条,疑惑不解道:“今日并不是市集日,你进城有何事?”随口找了个借口,高晓明说道:“我上次在城里售出一头黑熊,至今还未拿到货款,今去建筑叔叔那里领取。”一听到与金钱紧密相关,许小美马上闭上了嘴巴,没有再质疑他的原因。“面条好了,多吃一些!”许小美舀起一大海碗面条放在他面前,配了两个荷包蛋及一些蔬菜。另外还为自己准备了小碗面条,只有一枚荷包蛋。这些鸡蛋是家中土鸡下的,春日之际,许小美购买了一些雏鸡回来,又从大姐姐处买来两只母鸡养着。此刻,虽雏鸡逐渐成长,却还未到开始下蛋的阶段。待到秋末之时,她们应当就能产出鸡蛋供家庭享用。高晓明进食如饥似渴,几分钟即空碗告捷,抹了抹嘴便准备离去。他骑上自行车,沿着去往县城的道路骑行。行途中,他会注意每个擦身而过的人,目不暇接,观察着周围的动态。黄伟志给他的画像他依然揣在兜里,不过那画像已深入他心,只需片刻对视,就能辨识出来。抵达县城,高晓明径直奔向公安局,意在寻找黄伟志。要在人海茫茫中寻找一个人,简直如同寻针一般困难。如果对方想隐藏或避开,要找到他几乎是不可能的;同样,自己想要寻他人,也是一道难事。在这个尚无监控的公安局,案件侦查效率不算高,只有待网络发达之日,才可能对犯罪者产生无所遁形的压力。到公安后,高晓明自然首先要去拜访叔叔高建设,一见面他就告知,“晓明啊,你来得正是时候,那卖黑熊的钱我交给你。”随即,高建设将已准备好的现金递给高晓明。晓明连数都不数,直接放进裤子口袋。高建设一脸无奈,“你也不清点下吗?”晓明笑道:“叔叔可是破案高手,这点小事怎么可能出差错。”既表示了自己的信任,也略加奉承。听到钱的事,高晓明此行目的不在拿钱,故与建设叔叔聊了几句后便打算离开。晋升副队长的高建设此刻事务繁多,也无太多停留之意,只提出若晓明下午返回城内,中午就一起去警局食堂共进午餐。晓明确定后,便前往找寻黄伟志。一问得知,黄伟志在跟人学习摔跤技巧,小宋已领着他过去,路上,小宋笑言:“伟志真的很努力,平常会找我识字,向小张学习擒拿,还会向他的师父学习绘画。你懂的,他可能是我们全队最忙碌的一个!”随后他又提起堂弟何大有力争上游的转变:“你知道吧,何大有这家伙也来做辅警了,原本懒散惯了,可是看到伟志那么积极,相比之下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现在他变规矩很多了。”提起自己的表弟,小宋的言语里透出感叹之情。何大有一度是游手好闲的角色,但在家人的推动下,成为了正义之师的辅警。何本身对此并未抗拒,而是选择行动起来。然而态度不够严肃,结果就被黄伟志勤勉的态度影响,不得不为之努力。黄伟志如今正在专注练习格斗技巧,与前辈小张对练时虽多次失利,但所学技艺让他有信心能与普通人一战。小张看到高晓明出现,猜想他来找黄伟志定有事,于是结束训练提醒:“今天先到这儿吧,你的基本步伐还需稳固,继续早起跑步、做俯卧撑!”说完两人离去。黄伟志立正擦拭汗水,望着高晓明,猜测着来访原因。等只剩他们两人后,黄伟志走近悄声说:“那个可能是真要找我们了!两天前又有家庭遭窃报案,我跟宋警官上门勘查后,在巷尾再次遇见了他。幸运的是当时下雨打伞遮住了他的视线,他可能没有看清我。”寻常罪犯是不会故意去惹警方,反而要避之不及。现在黄伟志的境况不同,加上当天是由高晓明出面,递交那个黑色塑料袋的时候也没有提到黄伟志,所以那人不大可能会对付他。但黄伟志仍然心有余悸。自从遇见那个人后,他的生活就像在刀尖上过日子,日夜难安,因此一旦有空闲时间,他就跟着资深同事学习擒拿、散打等技巧,希望以此增强自保之力。“你在哪儿碰见他的?”高晓明确问着,他已经决定积极应对,总比等别人找上门好些。“在杏子湾路上!晓明,你要千万当心!这个……要不要告诉建叔叔一下?虽然不一定派警察,至少带把枪会安全点。”黄伟志知道高晓明的想法,但仍忍不住担忧。高晓明摇头回应道:“现在还是嫌疑阶段,没有足够的证据不便行事。建叔叔那里暂且不说。”他又补充了一句,“也不用带枪了,我的枪术未必精湛,这里是县城,乱射不好。”实际上,高晓明随身携带的是和飞刀,而非枪。相比之下,他对飞刀的掌握更好。在获得最新地址后,高晓明准备出发,可是黄伟志思量再三,仍难以放心让他一人冒险,于是叫住他鼓起勇气开口:“我也要去!”听到此,高晓明微微皱眉。两人的目标可能更大。但当他看到黄伟志眼里充满关心和义气,便妥协地说:“好吧,我们分开行动,你紧跟在我后面。如果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你去找支援。”(这里描述了两人身处的环境,一处偏远的农民自建区。一幢老旧的屋子散发苦杏仁味——虽然难闻却由于环境无人注意。屋子里聚集了三人:两人相貌酷似,推测是兄弟;另一个人高大且长相凶狠,特别是鼻子和唇部显示出此人容易怒火中烧的样子。如果黄伟志和高晓明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来。)那人问他们:“还得多久?”老大回应:“强哥,剩下的这些金矿石大概还需要两天到三天处理。提炼完成,我们就离开。”而弟弟似乎心情放松,打趣道:“不是说到这儿有你想教训的人吗?找到了吗?”被称为“强哥”的人不满地撅了撅嘴,取出香烟,点了一根。深深地吸了一口,他说:“还没找到,不过没关系,遇到便教训一顿。没遇上的话,我不浪费那个闲工夫到处寻找。”“嗯,有怨恨不假,不过还不至于拼命。”弟弟笑着总结,强哥默许不语。他虽手段强硬,但明白区别对待。那些非必要的怨仇,能报就报复,否则不妨碍他追求大富大贵的目标。瞥了一眼桌上堆积如山的金块,心情似乎略好。他宣布:“难得雨停,我去散心,你们赶紧做,尽早弄好,以免被其他人盯上。”“恩,嗯。”俩兄弟答应着,并继续专注于手里的工作。在刺鼻的苦杏仁味中,一种贵重金属缓缓形成,随后兄弟能小心地将其移到金色矿块区去。他们利用氰化溶液将黄金矿石中的金币提炼出来,除此之外,也有其他方法,比如利用硝酸或王水等试剂。由于黄金矿石不是纯金元素组成,伴有其他共生矿物,不同的矿石需要采用不同提炼技巧处理。提炼出的金币暂时堆放一处,等出了这个地方,他们会将其熔铸成大块黄金流入中交易。他们的行事相当谨慎,从不在同一个地点逗留太久,特别是氰化溶液提炼环节,做完后会尽快撤离,因为溶液不仅有独特的气味而且有毒,会危害周边环境,若滞留时间过长必定会被察觉。选择不曾在村里作业,是因为那里行人较少,陌生人在村里出现会引起较大警觉。在县城租房悄悄干活,任务成功后也可便于离开。大哥拿着香烟出门,刚走出去,敏锐的眼睛快速审视四周确认没人才放松下来。他的装扮是件稍微有些磨损的黑色短袖衬衫,穿于众人中间毫不起眼,但嗅觉敏锐的能觉察出他淡淡的苦杏仁气息,来自用于提炼的氰化溶液散发。口头上说要找人算账,由于连续多日的降雨让他不太想外出。直到饭点才会出门几次购买,这会难得停了雨,大哥打算去制药厂看看。列车上虽然没见过那人的脸,但从他携带药材前往樟树镇出售这一点得知详情。那时大哥心里窝火,钱财损失不小,还有至关重要的烈性硝酸,但让他最为痛恨的是那些敢于对他出手之人!于是,大哥没首先去找报案人雪恨,反而一路跟踪南下的部队,抓住时机,在派出所附近的街道上了偷窃他包的小赵涵,借此逃之夭夭以躲避警方追捕。黄伟志衡量着自己那些不怎么可靠的手段,不确定能不能派上用场。但幸运的是,强哥对他实在没什么深刻的印象,毕竟当时主动上交黑色包裹的是高晓明,隐藏在人群之后的黄伟志并未引起他的注意,只记住那叫高晓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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