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何皎皎跟着方寻英出了何家院子,不知道妈妈要干什么,她就默默跟着。
这村子依山傍水的,走十几里还是皇城,是个好村子。
很多有钱人也在村子里买地置庄,村头就是有钱人家盖的庄子,青砖瓦房。
绕村子走了一圈,何皎皎才开口,“妈,你要干什么啊?”
“看地,早点从何家搬出来单过。”
何皎皎点头,“哦。”
这确实是重中之重。
不能留在何家继续被何家吸血吧,他们可不像原主一家那么窝囊。
可书里说了原主一家得罪过贵人吗?
真是的,以后发家还得担心这得罪的贵人会不会插一脚。
他们现在真是一无所有,一砖一瓦都要靠自己堆起来,这穿越日子过得可真苦!
何安这时也找来了,脸色不算好看,有些歉意,“老何家一家真不是东西,我该预料到的。”
方寻英斜眼看着何安,用戏谑的眼神打趣道:“行了,老何,你什么时候这么犹犹豫豫的了?真被你那具身体主人影响到了?我们应该想好接下来怎么过,而不是被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影响。”
何安找回了点熟悉的感觉,也笑了,跑过方寻英身后捏肩,“是是是,有老婆大人在就是安心。”
方寻英抬头,“你记忆里就没有分地的事?按理说你是何家村的,还是男丁,分家会给你分地的。”
何安听了连忙把记忆理了一下,“好像是有,分了分了,但他们好像开了荒拿来种地了。”
方寻英眼睛亮亮的,微笑着点头,“有地就好。”
何皎皎心思在山上在水里,该怎么致富,凭什么致富,还真的要想一想了。
但绝对不能让那群嫌贫爱富,踩低捧高,忘恩负义的人高兴!
她要狠狠打他们脸。
何皎皎是农学生,看过很多这方面的书,在古代物资匮乏,很多经济作物都没有受重视。
洋芋也就是马铃薯,在改良前硬的跟石头似的。玉米也稀稀疏疏,没多少人种。
棉花、蚕……
她随便想想就能想出一大堆可以推广种植的经济作物。
这里气候不错,又在京城附近,很多东西都可以种,也容易卖。
只要先有了地,未来还是很美好的嘛。
“皎皎,走了,站那傻笑什么?”方寻英呼喊出声。
何皎皎一个人在不远处这里看,那里看,还时不时傻笑,方寻英都怀疑女儿是不是变傻了。
南小姐乖惹,渣苏陆总求上位 空间:团宠全能医妃 都市:我的财富全靠捡 伴娘婚闹?我当场给她手术! 开直播!定生死!玄学大佬她从地狱来 姨娘娇贵 斗破苍天 大道路途 葬龙殿 乡村小神农 后山有座青牛楼 焚天剑帝 都重生了,谁还当赘婿啊? 分手后能预测未来,我无敌了 重生七零:作精美人追夫撩不停 霍先生,你前女友给你看男科了 饕餮崽崽要吃饭,七个哥哥送金山 锦鲤女配修仙指南 春尽欢 宗师?不好意思,我是修仙的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