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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她在走出酒店时,都感觉精神有些恍惚。
这儿!
明明是她生长的地方,可为什么却看上去很陌生呢?
昨晚一宿未眠的人,除了苏子域之外,还有个“痴情大冤种”,姓高名凌王。
高凌王的人很帅,名字也很吊,可惜遇人不淑。
他昨天下午开着韦婉的车子,满怀激动的来到了青云,就打电话给沈韵。
沈韵告诉他说,等她下班后再约。
然后高凌王就傻乎乎的等,等到太阳落山了,也没等到沈韵给他来电话。
只好再打过去。
“大冤种,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高凌王第八十八次,听到这个声音时,在某公园的长椅上,已经枯坐到午夜了。
满脑子都是一个疑问:“虫虫,为什么要关机呢?”
嗡嗡嗡。
虫虫终于来电!
始终枯坐的高凌王,顿时精神一振。
沈韵的声音,淡的就像做菜没放盐:“对不起,我昨天下午下班后,感觉很累。就想睡会儿,再给你打电话的。却没想到一觉睡到这个时候。你等的,是不是不耐烦了?”
“没有,没有!”
高凌王连忙说:“其实昨晚九点,我打你电话,你始终在关机后,我就睡了。”
“哦。”
沈韵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子。很好,要不然我会内疚,觉得对不起你。”
莫名其妙的——
高凌王忽然很想哭。
他以为在他消沉了整整七年后,终于可以忘记那个,温柔如水的女孩子,总算可以从伤痛中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了。
没有。
原来那个乳名叫虫虫,瓷娃娃般的女孩子,始终藏在他的心底最深处!
七年来,她都不曾离开过!!
沈韵又问:“你现在哪儿?等会儿我去找你。”
“我现在奥体西路这边的,百花公园内散步呢。”
高凌王坚强的笑着:“你来这边,找我就好。”
“行。”
沈韵说:“那就不见不散。”
早上八点半。
李千帆开着他的小迷你,溜溜达达(车速)的来到了服装厂。
刚要进门,就看到沈韵低着头,脚步匆匆的走了出来。
嘀嘀。
李千帆手贱的按了下喇叭。
吓了低头想事情的沈韵一跳,连忙抬头看来。
李千帆胳膊跨在车窗上,目光如小刀子那样,扫视着沈韵的黑丝腿:“上班期间,这是要去做什么?”
沈韵落落大方的回答:“哥哥,你昨天不是劝我,去见我的前男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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