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 帝国与魔族的战争(第1页)

满级厨艺加持,程宇会做的菜品很多,宫保鸡丁,鱼香肉丝,水煮白菜,酸菜鱼,回锅肉,原味九转大肠……

只要叫得出名字的菜品,基本都会做。

至于程宇为什么只卖蛋炒饭,主要是制作简单,一次可以炒一大锅,然后匀成很多份。

一道蛋炒饭就让小店生意火爆,如果加入其他菜品,生意肯定更加爆炸。

程宇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如果提高价格,高到普通人消费不起的程度,生意肯定没现在火爆。

但那样一来,食客少了,从食客身上获得的正面情绪值就少了。

没有正面情绪值,就没办法兑换各种物品。

打开饭馆大门,开始营业。

程宇拿出昨天兑换的龙纹金刀切葱花。

这把刀沉甸甸的,材质不像是钢铁,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

嘚嘚嘚~

龙纹金刀与菜板碰撞,发出一连串清脆响声。

满级厨艺体现在方方面面,程宇刀功了得,切葱花切得又快又稳。

每一截葱花的长度都一模一样。

“米娜,你帮我打五十个鸡蛋在盆里,搅拌均匀,待会儿我来放盐。记住,别打多了。”

蛋打多了,蛋液和盐的比例就不对了,影响口感。

“鸡蛋?鸡蛋在哪儿?”

一对竖直的白色狼耳朵动了动,米娜目光在厨房里扫视一圈,没看到鸡蛋。

“案台下面的箩筐里。”

米娜看看灶台下面,果然有满满一箩筐鸡蛋。

一个鸡蛋接一个鸡蛋打在盆里,心里默默计数,打好五十个鸡蛋,用勺子将蛋清和蛋黄搅拌均匀。

切好葱花,程宇过来放盐。

蛋液里放了盐,米娜继续搅拌,让盐和蛋液混合均匀。

接着是做饭。

塞尔西斯大陆没有电饭锅,做饭得用以前的老办法。

程宇先把大米放进锅里煮个半熟,捞起来,再用甑子蒸熟。

这样做出的米饭颗粒分明,很有嚼劲儿,炒出的蛋炒饭更好吃。

炒好一大锅蛋炒饭,匀到十个盘子里,在盘子旁边加一点儿腌制咸菜。

蛋炒饭虽然好吃,但比较干,比较油腻,加上一点儿腌制咸菜,咸菜口感清爽,可以抵消掉蛋炒饭的油腻感。

程宇负责炒,米娜负责把蛋炒饭端到食客桌子上。

有米娜帮忙,程宇比平时更轻松。

【正面情绪值+5】

【正面情绪值+7】

【正面情绪值+2】

……

圣光大陆游记  我不想再复活了  快穿之万人迷路人甲总是崩剧情  驭娇官道  侍郎家的小少爷  我是纨绔啊,为什么让我当将军  四合院:经典四合院  娱乐:京圈少爷的我成顶流了?  这个法师怎么比战士还能打  主母休夫,改嫁太子后前夫悔哭了  大学生村医吕小树  少卿快来你娘子用通灵术把案破了  综影视:炮灰女配多子多福  天斗神  农门贵子(科举)  这里有一个超级写作系统  大魔神传奇  七零,大龄汉子迷上乖软小娇娇  主角今天也在大声密谋  开局沦落魔门,我肝副职业成神  

热门小说推荐
绝世神医

绝世神医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盛世田园女财主

盛世田园女财主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王爷,王妃貌美还克夫

王爷,王妃貌美还克夫

林卿嫣命太硬,三年克死了六个丈夫,一朝国破,她替妹妹和亲,被送上敌国的花轿。所有人都等着她把他克死,谁知他不仅没死,最后还成了九五之尊,而她成了他掌心里的娇宠。可她却只想逃,因为他太恐怖,手段太残忍。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的把她拎入怀,声音凉薄再跑,腿打断!她你看你看,果然很凶残...

侠客时代

侠客时代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