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百二十三章 四轮月相(第1页)

施婆婆离世过后,宫梦弼神情郁郁了很多天,连狐子院都没有什么心思管。

但好在他还算是比较擅长调解情绪,郁郁之后,就调整了回来。

就连小胖狐,也没有终日郁郁寡欢。

康胖子见他始终不会笑,就顶着病躯给他烤了一只水鸡。

受月楼建造的时候甚至没有考虑过炉灶的问题,如今康胖子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先从烤制入手。

捉来水鸡,以蜜汁调和,辅以辛香左料,就地烤制。

他的手艺,哪怕只是简单烧烤,也能发挥食材本身的特色与美味,最大限度的撩拨人的口腹之欲。

宫梦弼在楼上嗅到香气,也不由得食指大动,更何况小胖狐这种馋猫。

本来还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闻着味儿,身体就先脑子一步动起来。

摇摇晃晃探出吻来嗅着,好像被什么东西牵引住了口鼻,人立而起,两条小短腿踏着小碎步就来了。

这水鸡的香味不仅仅是把小胖狐勾来了,那几个服侍他的狐女也被勾来,满眼期盼地看着烤叉上流油水鸡。

康胖子既是厨子,也是老饕。见他们这个样子,既有些得意,又有些傲气,“看你们这馋,这算什么好东西?城里找一家卤水店就能吃到跟着差不多的,算不上什么好东西啊。等我伤好了,高低要让你们见识见识我的本事。”

小胖狐口水流个不停,道:“这都不算好吃的吗?那更好吃的是什么好吃的?”

看着小狐狸肯说话了,康胖子就道:“好吃的嘛,分天生好吃的和做得好吃的。天生好吃的,比如禽类之鲜香,鱼类之咸甜,这是生而味美,是食材好的一面。但比如鱼之鲜美,也难掩土腥气,这就是食材不好的一面,做得好吃,就是把本不好吃的,变得好吃。”

“更好吃的,等我给你多做几道菜你就能渐渐明白。能吃和好吃可不是一回事,要把食物变得好吃,这可是一门学问。”

小胖狐听他说得这些道理,对吃身有研究,就十分敬佩:“你还要多做几道菜给我吃?”

得,说了半天,只记住了还有的吃。

康胖子又气又笑,道:“是,你还记得你宫前辈叫我教你?”

小胖狐有些犹豫:“等我尝过我才知道。”

等到水鸡烤好,外皮焦黄,脆而生香,小胖狐一口咬下去,汁水从鸡肉间迸发出来,在他口中爆开,满口都是油脂的丰润和鸡肉的鲜甜。

水鸡是野禽,本身肉不多还瘦,很容易做得柴了。但在康胖子手里走一遭,反而锁住其中的油脂,变成了醇厚的肉香。

小胖狐吃了一口,立刻眼中都冒出泪来,“怎么会这么好吃!”

宫梦弼来了之后,时常给他带些城里的吃食,从糕点甜饼到卤鸡烧鹅,都吃过不少。

但能和这烤鸡媲美者,一个也没有。

此刻就是贪吃鬼发现自己从没吃到真正的好东西,而这好吃的东西,在康胖子嘴里居然还不是好东西。

小胖狐吃得眼中冒泪,脸上生气,气鼓鼓、恶狠狠,就把半只鸡吃得干干净净,骨头都嚼碎了。

剩下半只鸡,则被康胖子分给了几个狐狸精,让他们也能解解馋。

小胖狐一看没有了,立刻就又眼泪汪汪地看着康胖子,“康前辈!请教我做菜吧!”

康胖子这时候反而开始拿乔,往地上一躺,唉哟出声,道:“我捉鸡的时候碰到伤口,疼。”

靠双界贸易我成了世界首富  附身陀思的我日行一善  假千金说真话后,全豪门疯狂吃瓜  宝珠也想不到[重生]  龙皇武神  飞奔向你  太子和我的狗互穿后[清穿]  宦海官色  当我cos幼年钟离穿越后  米花刁民团  天海仙途  小怼精又在大佬面前社死了!  废土:新纪元  绝对通途  天师下山,被退婚后绝世无双  无限流玩家心声泄露后  临时暧昧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  咸鱼师尊被迫陷入徒弟争宠修罗场  超级奶爸  

热门小说推荐
战国赵为王

战国赵为王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穿越到了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丹的身上。为了摆脱将来沦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垫脚石的命运,赵丹决定还是把这个统一天下的担子放在自己肩膀上好了。但在那之前,赵丹得应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此...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这3年里,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江湖是怎么没的

江湖是怎么没的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收养的萝莉,成为一方妖尊,一声令下,万妖都管我叫爸爸!捡来的蛤蟆,进化上古金蟾,尽揽财气,连修百座黄金宫殿!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竟修成绝世大能,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放过我吧,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