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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步罡踏斗望气司首(第4页)

因为说句不好听的,第一眼看见这司首大人的时候,不知是否是因为他想看透余琛的底细的原因,余琛下意识里相当排斥这位初次见面的司首大人。

总感觉他那平静又温和的表面下,藏着些什么让自个儿反感的东西。

这种感受,没有来由,但却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余琛也相信,它不是假的。

——毕竟那如滚滚红云一般的浩荡血气,就足以说明这位司首大人并非表面上看起来这般温和。

晃了晃脑袋,余琛将这些纷乱的思绪甩出脑海,就准备生火做饭。

但突然之间,一只飞鸟破天荒地从天上落下来,稳稳当当站在余琛的窗户边儿上。

后者一愣,手一伸。

就见那飞鸟,落在余琛手里,化作一只栩栩如生的纸鸟。

余琛眼睛一眯。

停下手里的活儿,又下山去了。

——这纸鸟,正是他当初交给正青帮老大谢青的!

对方承诺帮江南寻找越狱逃走的肖子华,找到便会以纸鸟的形式通知余琛。

今儿看来,是有消息了!

同一时间,渭水城外,官道上。

大夏王朝,幅员辽阔,为了更加紧密地让各道各州联系在一起,互通有无,所以先皇命京城望气司的大能以移山填海之神通伟力,在整个大夏的疆土开辟出一条条平坦通顺的官道来。

让每一道,每一州,每一县,彼此相连,方便马车与商队通行。

——传闻是这样的,真相究竟如何,却是没人晓得,毕竟那都好多年前的事儿了。

而官道之上,每隔百里,便有一驿,可吃茶歇息,可喂马休整,同时也是州府之间传递情报和消息的重要站点。

渭水城外,百里之距,青山驿站。

一个五大三粗,不修边幅的高壮汉子坐在驿站外的桌旁,仿佛饿死鬼投胎一般,吸溜着碗里的面条儿。

白水煮的面,就加了点盐和油腥点子,就让这壮汉仿若吃到了人间美味珍馐一般,一连干了十来碗,方才打了个饱嗝,又咕噜咕噜喝了几碗凉水,舒服地吐出一口气儿来!

道一声“舒坦”。

那驿站老板高高瘦瘦的,也算是半个朝廷的人,只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多半是孤单坏了,也不顾壮汉那脏兮兮的外表,就在他旁边儿一坐,打趣儿道:“吃那么多,不怕肚子撑坏了?”

高壮汉子憨厚地挠了挠头,“哈哈哈!吃饱了好好干活儿嘛!”

“你是做甚的?”驿站老板好奇问道。

“嘿嘿!”高壮汉子拍了拍脑门儿,指着渭水城的方向,“咱在城里搬尸咧!”

听闻这般下九流的行当,驿站老板也没嫌弃,摆了摆手:“我这驿站,三教九流,来者是客,尽管吃喝——当然,这子儿可不能少!”

“那是当然!”搬尸人哈哈大笑!

正当这时,一只信鸽从远方盘旋而来,往桌上一落。

驿站老板脸色当时就变了。

他在这驿站,见多识广,自然能看出这信鸽训练有素。

若是什么商队使用,倒是不出奇。

但一个搬尸的下九流,凭啥能用这种信鸽?

搬尸人从信鸽腿上取下个条子,一看,笑了,放下十几个铜板儿,“老板,走了,来活儿了!”

驿站老板揣着手,也不揭穿,只是笑问道:“这方圆十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哪有什么尸给你搬?”

“自然有!”

搬尸人站起来,咧嘴一笑,“——有人啊,十五年前就应当是具尸体了。”

养狐成娇  魔女小姐不想成为歌姬  穿越兽世,她成了大佬诱捕器  万兽仙尊  精灵宝可梦之冰血  九爷高不可攀?乖宝一个吻沦陷了  皇后穿越现代  裂石响惊弦  万人嫌带着系统重生后火爆全网  一人之下:我,张之维,嚣张的张  开局变狐娘后开启异界征服之旅!  嫌弃彩礼少,我和豪门千金结婚  我,挂机一秒999级  超凡世界的我只能穿越到女频世界  为了成为英灵我只好在历史里搞事  隋末唐初之秦琼  绝望中等待爱情  散修仙路  跟小哑巴离婚后,顾总跪地求复合  疯了吧?神明个个都是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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