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2章 行万里路(第2页)

大太阳下去晒?

大雨天里去淋?

大雪天去挨冻?

酷暑天去受热?

平白无故我为什么要去追求这些,坐在自己窗前读书不香不美么?

把双手洗干净,焚香一炉,插上几支鲜花在瓶里,一壶茶一碟点心,享受着心灵漫游的乐趣,这难道不是人生最高境界吗?

状元之材,不一定要走遍天下,享受一下脑子出行就好了。

那些脑子不能出行的人是无可奈何不识字,我们识字的人,文字就是风景,文字就是乐园,文就是游戏场,文字就是新天地。

只有不识字的人才需要行路去长见识……”

后面还有一大串,说得一堆人哑口无言。

明明知道他这个话很不对,可真的不知道拿什么来反驳,事实还真是这样的,哪一样他都说到点子上了。

但阿宝想了想上一世去西藏日喀则,去拉萨……

去西安,去郑州,去长沙,去武汉……

去中甸,去成都,去重庆歌乐山,去腾冲国殇墓园,去河口屏边的烈士陵园,去蒙自南湖,去保山青华湖,去广州的陆军讲武堂……

每去一个地方,那些壮美的风景,那些大片大片的墓碑,还有湖泊的静美……

怎么说呢?

那是文字无法描述的美丽和悲壮。

当一个人身临其境的时候,和读书还是有一定区别的,那种震撼心灵,撞击魂魄的感受,根本不能从书本上得到。

有句话叫罄竹难书,不光是冤屈,悲惨,别的东西也可能造成这种感觉。

有一种身临其境的冲击,没有任何一本书能描写出来,大诗人大才子大文豪,他们的笔墨是比一般人好一些,但是怎么可能写得出自然风景的美。

又怎么能写得出前赴后继的卫国将士们的不屈不挠,英勇无畏,征战沙场那种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面貌?

只有你亲身感受过,一眼望不到头的墓园,都是不到二十五岁的年纪,多么好的青春年华,以后有无数种可能,却定格在了那片永远青春的土地上,再也没有了可能。

用潸然泪下来说,已经不足以形容一个仰望者的悲痛了。

书上得来终觉浅,欲要知真需真行。

但是阿宝一句话都没说,那些不能用语言和文字表达的心情,她没有办法用嘴说出来。

她的上一世是过的很悲哀,那也仅仅是一个人的一生的偶然,不表示她不热爱那个世界。

那一辈子也曾有过很多感动的瞬间,人间自有真情在,不是每个人都是无耻之尤。

喜欢穿越之我们全家修仙忙请大家收藏:(www.cwzww.com)穿越之我们全家修仙忙

从拳愿刃牙开始的食战专家  契约到期,她消失了  我被迫下凡重修炼历红尘  梦幻西游:最后一梦,开局被盗号  开局签道大帝修为  黑暗末世的复仇  公爵的小祖宗又溜了  龙魂刀神  荒岛之王  红楼之开局尤氏找上门  82年的我  修仙后,一不小心变成了锦鲤  综影视凰歌  我是现代异能者,要发财分分钟钟  仙皇之徒:逆天修行路  穿越重生:芳华女神  抽取恶魔果实,从当海盗开始成神  十界传说,符文血眼  雷祖降临  九叔:从诸天聊天群穿梭万界  

热门小说推荐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丑女特工:腹黑萌宝倾城医妃

丑女特工:腹黑萌宝倾城医妃

她本是一代绝世特工,意外穿越成了不受宠且巨丑无比的弃妃。没关系,她空间在手,药丸一吃倾国倾城。下人不听话?打残!绿茶装可怜?毒哑!什么渣男贱女还敢到她面前嚣张,她毒的她们六亲不认!更有可爱萌宝给她撑腰。娘亲,听说爹爹休了你?没关系,我已是天下盟主,给你发了招亲令五国国君都来求亲了。寒王咬牙切齿,转头柔情似水对她说道爱妃,本王错了。求你回家吧!...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禁地:扮演罗,队友白月魁

禁地:扮演罗,队友白月魁

蓝星资源枯竭,人类濒临灭绝,国运禁地降临。每个国家挑选三人进入禁地,选手与国家绑定,所获得的资源将百倍具现于现实。龙国三名选手绿色卷发萝莉,脚踩恨天高的白发花瓶女,以及一个头戴奶牛帽子,手上满是纹身的不良青年!看到代表本国的三名选手,几亿龙国观众直接傻眼。小萝莉,花瓶,不良青年?天要亡我龙国啊!其他国家纷纷嘲讽龙国气运已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小萝莉可腾空操纵万物,念动力碾压一切,白发花瓶手持银月唐刀杀敌如麻,犹如女武神!最为恐怖的是那个自称死亡外科医生的不良青年,手指转动间,竟能...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