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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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第1页)

他发现自己的天赋志业是猎杀动物,从此便浪迹天,远离温带,直到不知餍足的非洲烈日侵蚀他的眼瞳,白他的头发,黧黑他的皮肤,使他与原来的模样恰为反负片:他变成白色猎人,在模仿死亡的放逐中流离,种出于自我意志的剥夺失所。看见猎物临终抽搐,他随之销魂喘息。他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爱。

他首度展现施暴倾向,是在英格兰一所小小的公立校。在校内臊臭刺鼻的厕所,他把新来男生的头按进桶,冲水淹没他们咕噜咕噜的抗议声。青春期过后,将无法定义但变本加厉的怒气发泄在伦敦几个大火车(国王十字、维多利亚、尤斯顿……)附近廉价旅社床上,用牙齿、指甲,有时还用皮带,在年轻女人苍躲闪的身体上留下一道道伤口。但阴凉多雨的家乡只提供这些色调浅淡的放纵,始终无法满足他,直到去到炙热地区,他的凶狠才得到野兽派色彩,磨炼得更加精锐,最后与他所屠杀的那些动物的兽性几乎难以分辨,只不过他几乎已完全扬弃的人性中仍留有自我意识,自我的眼睛仍注视着他,让他为自己的堕落鼓掌喝彩。

他歼灭一群群在大草原上吃草的长颈鹿与瞪羚,直到他一接近他们便在风中闻出赶尽杀绝的气味;在泥浆中打滚、身上仿佛绘有纹章的河马,也被他一一解决;但他那把来复枪最爱单挑的是丝般冷漠平滑的大猫,最后更特别专精于扑杀毛皮有花纹的那些,如花豹、猞猁。是不承认人心中有任何神性的缄默诸神指尖沾着棕色墨汁,在那些动物的毛皮上印下条纹斑点的语言,死亡的象形文字。

非洲远比我们古老得多,但他对那片无邪质朴的大陆始终抱着优越感;等非洲大猫宰得差不多,他决定探索新世界的南部区域,打算猎杀身披斑点的美洲豹。于是他来到世界的潮湿偏远裂缝,一处宛如孤寂隐喻的地方,时间在这里周而复始,丰饶大河本身就是个蛮女:亚马逊。在那巨大植物的静谧国度,一层无可违逆的绿色沉默笼罩住他,惊慌之余,他紧抓着酒瓶不放,仿佛那是乳头。

他开吉普车穿过一片植被宛如建筑的不变景致,没有一丝风掀动棕榈树沉沉的复叶,仿佛那些全在天地初开之际以青翠重力雕刻而成,之后便弃置于此,枝干重得简直不像往天空伸展,而是将窒迫的天空往下拉,像森林上盖着一只擦得光亮的金属盖。树干上长满各种植物,兰花、色彩流转的有毒花朵,还有粗如手臂的藤蔓张着开花的嘴,伸出黏黏的舌头诱捕苍蝇。偶尔有未曾见过的鲜艳鸟类飞过,有时是吱吱喳喳如多嘴外人的猴子在树枝间跳跃,树枝却动也不动。但一切动作、声响都打不破这地方深沉非人的内省幽静,只能在表面激起小小涟漪,因此猎杀成了他唯一能确认自己还活着的方式,因为他生性不喜内省,也从不觉得大自然能带来什么抚慰。屠杀是他唯一的习癖,也是他独一无二的技术。

他遇上住在这阴郁树林的印第安人,其部族人种之繁多简直像活生生的博物馆,以倒退方式编年:他愈往内陆走,见到的部落就愈原始,仿佛表示进化是可以逆转的。这些棕色印第安人有的完全露天席地,跟那种花一样食虫为生,用叶子和浆果的汁液在自己身上涂画,拿羽毛或鹰爪编成头冠。这些天性温和、浑身装饰的男男女女围在他吉普车旁细声交谈,照向自己内在、琥珀太阳般的眼瞳被些微好奇心点亮。他认不出他们是男人,尽管他们也懂得用自制的器具过滤发酵酒精,而他也喝了,以便在如此陌生奇异的环境让自己的脑子充满熟悉的狂乱。

面对那些天真袒露尖翘裸胸、带着朦胧微笑的棕色女孩,他的混血向导时常带一个到空地边的灌木丛里,当下就把与自己为伍多年的淋病传染给她。之后他会津津有味地边回想边舔舔嘴唇,对猎人说:“棕色的肉,棕色的肉。”一天晚上猎人喝醉了,又受到常在一日工作结束之余来袭的肉欲骚扰,便用吉普车的备胎换来一个十几岁少女,处女一如这片孕育她的处女林。

她胯间缠着一块红棉布,宛如退化器官的痕迹,纤长结实的背部则像天鹅绒剪裁缝制,因为自月经来潮开始,她背上便刻上弯弯曲曲的部落图纹——突起线条像未知地域的等高线地图。这部落的女人把头发泡进泥浆,然后缠在木棍上变成长卷形,在太阳下晒干,于是每个人都一头硬邦邦如素烧陶的发鬈,看来就像主日学校图画书里那些有名罪人头上的带刺光圈。她的眼神温柔绝望,是那种即将被抛弃之人的神情,而她的微笑则如猫般无可改变——这种动物受限于生理,不管想不想笑都带着微笑。

部落的信仰教她视自己为有感觉的抽象物,是鬼魂与动物的中介,所以她看着买主形销骨立、因热病而颤抖的身体几乎丝毫不感好奇,因为在她眼中,他并不比森林中其他消瘦的形体更令人惊讶。如果说她也没把他看成人,那是因为她学到的玄妙宇宙观并不认为她和野兽和灵魂之间有任何不同。她的部落从不杀生,只吃植物的根。他生火烤熟猎物的肉教她吃,起初她并不喜欢,但还是乖乖吃下,仿佛他命令她参与圣餐礼,因为当她看见他杀死美洲豹是多么随意又轻易,便明白他是死亡的化身。之后她看他的眼光逐渐转为惊异,因为看出死亡已经自我荣耀,成为他人生的原则。但他看她,只看见自己没花什么钱买来的珍奇肉体。

他将自己的坚挺插进她的惊讶,等她伤口复原后,便在睡袋里与她共眠,用她来背动物毛皮。他管她叫“星期五”,因为他是在星期五买下她;他教她说“主人”,让她知道那就是他的名字。她眨着眼,尽管能运用唇舌照他的发音说,但并不知道那声音是什么意思。每一天,他屠杀美洲豹。向导被打发走,因为现在他买了这女孩,已不再需要向导;于是关系暧昧不明的这两人继续前行,而女孩的父亲用橡胶轮胎为家人做了凉鞋,穿着鞋朝二十世纪前进了一点点,但没多远。

她的部落流传着一个生动的民间传说如下。美洲豹邀食蚁兽进行一场拿眼睛当球抛的杂耍比赛,于是双方都把眼睛挖出来玩。比完了,食蚁兽把眼睛抛向天空,掉下来不偏不倚落回眼眶;美洲豹有样学样,但眼睛却挂在高高树梢上够不着,他成了瞎子。食蚁兽找金刚鹦鹉用水为美洲豹做一双新眼睛,美洲豹从此便能在夜里视物,有了个圆满结局。这个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女孩也能在夜里视物。两人朝森林深处更深处走,离小小聚落愈来愈远,每一夜他在她的身体上强取豪夺,她则越过他肩膀,注视四周浓密草木耳语中的魂灵身形,那些魂灵——在她看来——似乎便是他当天杀死的兽。她是美洲豹氏族的孩子,于是,当他的皮带抽在她肩上,用来做成她双眼的魔幻之水便会可怜地漏流而出。

他无法与雨林达成和解,雨林压迫他,毁坏他。疟疾开始让他全身发抖。他继续猎杀,剥下毛皮,把尸体留给兀鹰和苍蝇。

然后他们来到一处再也无路可通的地方。

见到内陆森林全是野兽,他的心跳动着狂喜畏惧与渴望。他要杀光他们,好让自己不再如此孤独。为了以他赶尽杀绝的存在穿透这片蛮荒,他把吉普车留在绿色小径尽头一个与世隔绝的小镇,那里一座教堂废墟里成天坐着一个威士忌老教士,用野蕉酿制烈酒,哀歌悼挽十字架的分部。主人把枪支、睡袋、装满液态热病的葫芦都交给棕色女奴背,所到之处皆留下尸体,让植物和兀鹰去吃。

夜里,她将火生好,他先用来复枪托痛打她肩膀,再用阴茎凌虐她,然后喝酒睡觉。她用手背抹去脸上的泪,又恢复了自己,而两人相处几星期后,她便懂得利用这独处机会检视他热爱的那些枪支,同时或许也偷学些主人的魔法。

她眯起一眼往长长枪管里瞄,抚摸金属扳机,然后照先前看主人做过的那样,小心把枪口转向不朝自己的地方,轻轻扣下扳机,看这样模仿他的手势是否也能触发那惊天动地的激奋。但什么事也没发生,她很失望,不高兴地用舌头啧牙。然而在进一步探索下,她发现了保险栓的秘密。

鬼魂飘出丛林坐在她脚边,偏着头看她,她友善地摆摆手向它们打招呼。火光逐渐微弱,但她的眼睛是水做的,透过来复枪的瞄准器仍看得清清楚楚。她照先前看主人做过的那样把枪举上肩膀,瞄准头上枝叶屋顶外稳挂天际的月亮,想把它射下来,因为在她的世界里月亮是只鸟,而既然他已教会她吃肉,她想自己现在一定是死亡的学徒。

他在一阵恐惧痉挛中醒来,看见她在将熄火光的黯淡映照下,除了胯下围布之外全身赤裸,手持来复枪;在他眼中,她那满头陶土仿佛就要变成一窝猛禽。看着睡鸟被自己用子弹从树上打下的尸体,她开心地笑了,月光在她尖尖的牙齿上闪亮。她相信自己射下的这只鸟就是月亮,如今夜空中只见月亮的鬼魂。尽管他们在这毫无人踪路迹的森林早已完全迷失方向,她却很清楚自己在哪里:与鬼魂为伴,她总是非常自在。

第二天,他开始教她射击,看着她从树上打下森林各种鸟兽的代表。见他们坠落时她总是发出开心的笑声,因为她从没想到让火堆旁新增几个鬼魂是这么容易的事。但她无法下手杀美洲豹,因为美洲豹是她氏族的象征;她拼命摇头,以有力的手势拒绝这么做。但她学会射击后,不久便成为比他更优秀的猎人,尽管她的猎杀毫无章法;于是两人在幽绿草木丛中一路砰砰开火,见到什么打什么。

葫芦中野蕉酒的量愈来愈少,标示时间的流逝,他们所经之处无不血肉横飞。她大开杀戒的景象令他心动,他狂热骑上她的身,粗暴撞开她的阴唇,里层的鲜红皮肉淤血化脓,她喉间、肩头的咬痕也渗出病态珍珠般的脓,吸引一大团棕色苍蝇嗡嗡围绕。她的尖叫是宇宙共通的语言,就连猴子都了解主人享乐时她有多痛苦,只有他不了解。她愈来愈像他,也愈来愈憎恨他。

他睡着了,她在对她而言掩蔽不了任何事物的黑夜中伸缩手指,毫不意外地发现指甲变得愈来愈长、弯、硬而尖。如今他蹂躏她时她可以扯破他的背,在他皮肤上留下一道道血痕;他既痛且爽地嘶叫,动作只变得更加野蛮。她的头左转右摆,满头陶土发鬈形成繁复的痛苦图形,爪子徒然抓着空气。

他们来到一处泉水,她跳进去想清洗自己,但立刻又跃出,因为水接触她毛皮的感觉实在很不愉快。她不耐烦地甩去头上的水滴,陶土发鬈全都融化了,沿着她肩膀流下。她再也受不了烤熟的肉,一定要趁主人看不见时用爪子直接将生肉撕下骨头。她再也无法卷着鲜红舌头发出他的名字,“主——人”,想说话时只有一股隆隆呜声震颤喉头肌肉。她还在地上利落挖洞埋掉自己的排泄物,因为长出胡须之后她变得非常爱干净。

他被疯狂和热病占据,杀死美洲豹后连皮也不剥,就这么把他们丢在森林里。占有长了爪子的她,本身就是一种屠杀。他跟在她身后走,恍惚的眼里满是酒精,看着阳光不时穿过枝叶,在她背上突起的部落花纹上洒下斑点,直到那些染色部分看来就像微妙模仿那种模仿穿透枝叶的阳光的兽,若不是她直立以双足行走,他一定会射杀她。就这样,他把她推倒在草木里、兰花丛间,用他另一种武器插进她柔软潮湿的洞,牙齿咬着她喉咙任她哭泣,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再也不会哭了。

酒喝光那天,他独自一人发着高烧。他头晕目眩,尖叫颤抖,空地只剩被她抛下的睡袋;她伏在藤本植物间,呢喃如同轻柔雷声。尽管此时是大白天,无数美洲豹的鬼魂仍聚过来看她要做什么,无形鼻孔因血的预感而抽动。她曾架着来复枪的肩膀如今有毛皮的质地。

猎物射杀了猎人,但现在她已拿不住枪,琥珀棕的身侧洒着斑点,走动起来如水面泛着微波。她小步跑向尸体,啃咬尸体上的衣服,不过不久她便觉得无聊了,一跃离去。

然后只剩爬在他尸体上的苍蝇还活着,他在离家很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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