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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不一定会拥有道。
因为干扰喜欢的因素有很多。
那是8岁的梁晋琮上的第一课。
要学会,隐藏自己的喜欢。
对喜欢的东西冷漠一点。
学会带上一层标准的面具生活。
那天,宋绣慈带着小儿子亲自来道歉,还带来了一份亲手采摘的蓝莓表示歉意,“家里的owen太凶了,我们就出去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就被owen咬死了。”
那是一只成年比特犬。
尼鲁的尸体上颈部有两个血洞,脖颈的骨头几乎被撕咬碎了,没有什么痛苦,却被残忍的结束一生。
梁晋琮把尼鲁埋在了别墅门口的香樟之下。
即使是现在,梁晋琮也时常会在梦中回想,或许当年,他应该平静的吃完那一顿生日宴,快乐的为应颂琪送上生日祝福跟礼物,结束之后再回到宠物医院。
可是,世间万物,命运已经被写好了。
没有那次的生日宴,也会有其他的事情发生。
会在一个晨昏午后,会有其他家族的孩子来到家中做客,会想要带走尼鲁。
如果梁晋琮喜欢,那么尼鲁一定会被送走。
如果梁晋琮不喜欢,那么尼鲁,更一定会被送走。
一个完美的死结,打上的那一刻,无论怎么扯,都是死结。
就比如,彼时的命运中,他完全不知道,以后,他会为了面前的女人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
他会放弃自己一切的信仰跟拥有的一切。
放弃自己30年所有的骄傲。
勉强的餐具被撤下去。
侍应生无声的穿梭餐厅,桌面上被摆放了一瓶粉色的小花,花瓣娇嫩,花蕊带着淡淡的嫩黄色,没有香味,凑近些,只能嗅到植物自身的气息。
透明的水晶瓶,半瓶水。
一楼的钟声响了两下。
孟莺没有说今天的来意,没有说为什么要请他吃饭,他也没有问。
但是孟莺知道,他一定知道,自己要说什么。
于是在佣人端上来一盘切好的水果的时候。
孟莺问了一句,“如果苹果腐烂了,怎么能,延缓腐烂。”
银色的小叉子插着一快苹果,切好了皮,切成块,但是在半分钟,就会被氧化。
梁晋琮双膝交叠,黑色的西装裤裤缝笔直,只有腿弯处可以看见一丝褶皱,他上身穿着的是意大利老裁缝定制的西装,肉眼看像是金沙洒落在黑丝绒中,包容着完美的身形。
“可以延缓,但是,没有办法恢复原样。”
孟莺点着头,“我只想延缓。”
孟氏已经这个样子了,除非董之澜宣布破产另起炉灶,重新创立新的公司,并且成功融资,但是孟莺并不觉得,这是一条明路,起码对现在的董之澜来说。
男人很淡的抬起眼皮,他是丹凤眼,眼尾处又一丝丝岁月停留的淡纹,嗓音比平时要沉很多,“孟秘书,我想,听听你的声音。”
孟莺,“……”
他站起身,扯开了自己的领带。
双手掌心朝下按压在桌面上,微微倾身的那一刻,餐区所有的百叶窗都自动关闭,四个方位的监控瞬时熄灭。
侍应生再次想要送果茶进入餐厅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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