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7章 凶残暴躁人鱼皇娇纵帝国小公主33(第1页)

可他看到了人鱼皇为了她学习烹茶,那神秘莫测的强者,还为她洗手作羹汤,桌子上样样精致的点心都是他亲手为她做的。

他知道她喜欢什么口味,她想吃什么,眼睛都不用扫过去,人鱼皇就已经知道了,温柔无声地为她夹到碗里去,体贴细致到令人自惭形秽。

他也极为博学,无论温欣和柏瑞文聊什么,就算是两人从前志趣相投的东方文学上,他都能跟上节奏,更甚至,他比自己还了解她的兴趣。

柏瑞文的信心就这么一再被打击得零落成泥。

泊栩的一举一动都在昭示着他柏瑞文跟温欣认识的这两年多,还完全不如他们两人相处了这短短的三个月。

他多失败啊!

而给予柏瑞文最后一击的是……

在他看着桌子上各色精致可口的点心,不经意间地说道:“之前出来的时候,我还带了些你最喜欢的花生糖,只可惜都丢失了。”

温欣还没说话,泊栩就蹙着眉,关切地看着她问:“你对花生过敏,怎么以前还一直吃花生糖的?”

柏瑞文脸上的血色褪尽,“你说什么?”

他不可置信地看向温欣,再也伪装不了平静,“小欣,你、你对花生过敏?”

怎么会?怎么可能?

那……他以前到底都在干什么啊?

温欣安抚地看了看泊栩,对柏瑞文笑着说:“没什么的,很轻微,何况以前在无序星的时候,有吃的就谢天谢地了,哪里能挑剔什么?”

柏瑞文却半点都没被安慰到。

其实喜欢花生糖的人是他。

当年第一次遇到少女的时候,为了哄她多跟自己说几句话,就将身上还剩下的花生糖都送给了她。

他还记得当时的她看到糖时,原本冷寂的眸子明亮了起来时是有多漂亮。

所以,他一直都以为她是喜欢花生糖的。

回到帝星后,他每次去找她,都会给她带一大包,她表现得也很欣喜,还会在他面前吃得甜滋滋的。

而自始至终,他都没发现她竟然会因为花生过敏。

因为,他是温欣从小到大第一个送她糖吃的人,即便吃了花生糖之后会过敏,她也喜欢着。

后来她心里满满都是这个青年,别说他送的是糖,便是砒霜,怕是那时候的她都心甘情愿喝下去。

只是现在这些都没必要再说了,温欣就以自己从前生活苦,见到糖就什么都忘了为借口,轻描淡写地把这件事掩盖过去。

可柏瑞文却过不了这一关!

泊栩才认识她三个月,就知道她对花生过敏,就对她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而他呢?

此时此刻,柏瑞文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承认,在她这里,他真的远远比不过泊栩。

柏瑞文看着她,张了张嘴,只能压抑着痛苦,说出“抱歉”两个字。

温欣摇摇头,“是我自己没告诉你,柏大哥有什么好抱歉的?何况,小时候我确实没吃过糖,还要谢谢柏大哥送我糖的。”

泊栩握住她的手,眉眼间皆是怜惜,柔声道:“你现在想吃,我都会学来给你做的。”

温欣转眸看他,眸中对他的眷恋和情意毫不掩饰,“嗯,我知道的。”

柏瑞文狼狈地移开视线,声音沙哑,“人鱼皇陛下,我有个不情之请,我想单独与小欣说些事情,不知道可否?”

泊栩看了看他,俊脸是清冷从容的,心里却咬牙切齿:想得美!

回到宋朝当暴君  穿书:疯批大佬每天都想吸我好运  大秦暴君:开局属性兵种转生池!  农家娇女忙种田  那一夜,她带走了江城首富的孩子  星河王苏信  重生虐渣:假千金我超有钱  我穿越999次,逼疯了疯批暴君  穿书:四个反派崽子扑在我怀里撒娇  穿越成残疾男主的小丫鬟  玄幻一剑破乾坤一手掌天下苏铭渊  我家井里有条龙  踏天境  夫人别嫁了,主帅他不孕不育啊  彭怀远俞晴雪鸿运天骄  开局皇朝之主,从诸天召唤神魔  全球追杀  苏信天炎皇朝  全球大佬团宠后,小撩精野翻了  七零空间:娇娇知青撩得糙汉心颤  

热门小说推荐
都市仙医

都市仙医

梦中修仙,秦天获得无上医术与炼丹等传承,而那些家族缺依然把他当做窝囊废上门女婿看待。欺软怕硬?恶名打压?不存在的!敢狂,敢装,敢裱的人,必将踏入脚下!...

高武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

高武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

(每日四更,暴烈爽文!)一场核战,让人类迎来了进化的盛世!血脉等级越高,就越强!少年莫天,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血脉,化身大肌霸,一路杀杀杀!你跟我讲理就讲理,不讲道理直接打爆你!金刚不坏血脉第一次返祖第二次返祖第N次返祖,盘古血脉!(杀伐果断,极道横推流,不圣母,非喜勿进)...

盖世神医混都市

盖世神医混都市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重生锯断王爷腿!锯完你说搞错人

重生锯断王爷腿!锯完你说搞错人

前世惨被继母丢给渣男毁一生,重生后她反手把继母扔给渣男,看继母身败名裂,折磨得渣男和恶毒妹妹生不如死!只是,为何那个铁血手腕杀人如麻的王爷会爱她爱得那么卑微?男人英俊的眉眼低垂,轻声乞求,你有喜欢的人,我知道,你不会爱我,我知道,你想利用我,我知道,哪怕与你做一辈子假夫妻我也甘之如饴,我只想求你多看我一眼一眼就好。...

叔,我们扯证吧

叔,我们扯证吧

都说老牛喜欢啃嫩草,遇到一个不喜欢啃嫩草的大叔肿么破?大叔,谈个恋爱呗。我不喜欢小的。那大叔,领个证呗。领什么证?还不赶紧看书,像你这样,还不能不能领到毕业证。...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