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是一伸手,伊里斯就从上面折下了好几只鲜嫩的茎秆。
“两个铜币,四个铜币,六个铜币······”少年每折下一只,就在心里数着自己节约下来的食物花销。
数出来的铜币数越多,他的心情也就越是愉悦。
摘了一大捧后,伊里斯心满意足地蹲下身来,打算清洗一下就将它们收回背包。
可正当唇角带笑的少年拿着食物,低头将它放进水里的时候,他的动作却突兀地僵在了原地。
——“啪嗒”。
整整一捧的莲叶就这样落到了水面上,把原本平静的湖面重新砸碎成片片的涟漪。
“嘿——伊里斯,你怎么能乱丢垃圾呢?”
从莲叶底下钻出了一个脑袋,天字一号麻瓜头顶着一片巨大的叶片,像个成了精的大叶莲妖精。
他伸手摸了摸脑袋上的叶片:“这是什么?荷叶帽子?没想到你还挺有童心的!”
猎人原以为能吓伊里斯一跳,可谁知少年却好像没看见他似的,依旧直愣愣地盯着湖水发呆。
“嘿,伙计你怎么了?真被吓到了?”他伸手在对方的眼皮子底下晃晃。
然后就看到少年抬起头来,非常认真的指向了他自己——
“它从什么时候开始是这个颜色的?”
天字一号麻瓜被这种认真感染了,收起了玩笑的意思,顺着对方的手指向那看去。
身穿白袍的少年半蹲在水边,鬓角流淌着被溅湿了的水珠,看起来莫名的有些乖巧,连带着那头赤红色的、像是火焰一样热烈的卷发都显得雾蒙蒙的,在夕阳的映衬下镶上了一层昂贵的金边。
啊呸——真是穷疯了,镶什么金边,下次得换点高档的形容词!
天字一号麻瓜唾弃了一番自己的低级,然后回答说:“你怎么了伊里斯?每个人从建号开始······形象不都是固定的吗?”
红色,永远是千万种颜色中最夺目的存在。
刚开服的那天他还在地上阴暗爬行的时候,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个发色格外显眼的少年。
——
得到了回应的伊里斯又不说话了。
他默默地挪了个位置,远离了天字一号麻瓜,对着另外一片安静的湖面发呆。
猎人不懂未成年的心理活动,难道说这家伙觉得红色不够酷炫,开始后悔建号时没选别的颜色?
他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决定作为心理年龄更成熟的大人,亲自来哄一哄这个闹脾气的队友。
他从水里爬出来,然后凑到了伊里斯的旁边,献宝似的拿出了自己刚找到的好东西。
“当当当当!”
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突然出现在了伊里斯的视野里。
那条鱼有着一身银光闪闪的鳞片,看起来足有几斤重,硕大的身躯显得格外肥美。
“虽然没追到长脖鸭子,但我抓到了这个!”
“看这条鱼多肥啊,我想我们只要生个火堆,就能享受一顿美味的······”烤鱼!
天字一号麻瓜一边洋洋得意的自夸,一边满意地看到原本呆愣的少年眼神中突然有了焦距。
看吧,美食当前,总能让人转移点注意力!
可就在下一秒,敏捷度只有“3”点的家伙竟发挥出了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瞬间挪出了八百米开外。
少年的脸色铁青,身形紧绷,双拳紧握,如临大敌。
他似乎想说些什么,可就在视线触及某物的同时,终于忍不住扭过头去——
“呕!”
天字一号麻瓜,傻眼当场。
重生之我要红 在豪门当妈宝女怎么啦?! 刃养大的崽要去立海大做内番 穿回现代搞修仙 天然系笨蛋真的能当卧底吗 失忆后死对头成了我男朋友? 从读者的怨念里诞生了! [火影]我给木叶众直播博人传 因为害怕就全都答应了 江湖那群爹[综武侠] 在咒回名柯的修罗场里反复横跳 术式是Cosplay 弹幕都以为我是大善人 穿进赛博打击网恋诈骗 S级兽人疗养院 少女的镰刀 开局成哑女?我在荒年风生水起 大瑛弟国 少帮主[综武侠] 弄蔷薇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