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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这个世界(第1页)

白鸽抵达之后,车队只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就收拾好了东西,随后便启程前往法拉利斯特大人治下最大的聚居地温彻斯特镇,一座常住人口超过两千两百人的繁荣城镇,也是男爵大人府邸的所在地。

在车队前进的同时,白鸽也抓住各种机会和所有能接触到的人闲聊,尽可能的从这些见识比乡民要广得多的商人口中获取关于这个世界,至少是这个国家、这个地区的消息。

白鸽现在知道了,他正在一片被称为盖娅的大陆旁的一个岛国之上,一个叫做布立吞尼亚的国家里,这是一个看起来相当中世纪的社会,雄狮王理查的子嗣统治着这片海外之地,在其之下是数以百计的贵族领主,以及更TM中世纪风格的骑士和他们的骑士庄园和封邑。

“知道的是异世界,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子跑到哪个架空的英吉利了呢,这历史发展的轨迹是不是和现世过于相信了,都已经到了雷同的程度了!”

白鸽在弄清这些的时候心里狠狠的吐槽了一番。

不过这幅光景只是表象,不说别的,光是那些狗头人,就足以把异世界这点完全坐实。

而且这个世界是魔法的,虽然大部分时候都停留在吟游诗人的诗歌和行商的故事里,但是依然有许多魔法物品流落民间落入各种人的手里,而法师封邑,也和骑士封邑一样存在于王国各处,和骑士一样履行特定的义务并获取当地的物产和赋税。

某种程度上,法师封邑在履行义务上甚至超过了骑士封邑,尽管其数量只有骑士们的百分之一,但是如今的时代骑士们已经不愿再履行军事义务了,他们成了庄园主和官员,通过缴税雇佣佣兵代替自己服役来逃避战场,而法师们则依然为领主和国王提供着魔法服务,正如他们最初所协商的那样。

在当前的时代,商贸的繁荣也让商人和市民阶级崛起,从乡村的执政官到城镇的乡绅、小贵族和平民官僚,再到城市的行会、市政厅,他们取代了骑士们在政治上的地位,构建起了一套新的秩序。

或者用白鸽更好理解的话来说,他们现在更接近“文艺复兴社会”。

当然,还要加一点魔法和异种族在里面。

最起码,仅仅是在王国境内,就有一大堆的异族巢穴和聚居点,和人类保持着不同程度的联系,而从远方抵达的阿尔卑斯矮人商旅,也已经在多个港口建立了属于他们的行会并对某些产品进行垄断。

但总的来说,白鸽在这个世界还是选了一条比较合适的道路,虽然在王国的土地上已经许久没有过战争了,可强盗、异族、还有怪物所带来的麻烦是解决不玩的,而在远方的盖娅大陆上,战火正在熊熊燃烧,和布立吞尼亚隔海相望的加洛林帝国此时正处于内战之中,而大陆南方曾经银鹰帝国的废墟上,伊特鲁里亚诸国和拉丁的商业城邦正由于各种破事打的头破血流,阿尔卑斯山民靠着佣兵买卖赚的盆满钵盘,甚至促进了临近山区的矮人的军工产业发展。

此外,在三圣教派和缺钱花的君主们的鼓动下,远征军不停的向着东方和南方进发,去劫掠……拯救异教徒的土地。

而这片纷争不断的土地,正是雇佣兵的乐土。对于这些看热闹都希望事越闹越大、唯恐天下不乱的鬣狗和秃鹫们,哪里有平民和哀嚎和堵塞河流的尸体,放眼望去只有战利品和佣金、以及那些愿意高价换回自己自由的大冤种们。

“总觉得这个世界就是我们家那边的翻版,这相似的地方也太多了,就像一个写小说的构思世界观的时候偷懒直接照抄了现实世界一样。”

白鸽对此吐槽了好一阵,但是吐槽归吐槽,他还是很乐意接受现状的,毕竟比起一个完全陌生,一切都和自己熟悉的事物不同的世界,一个和家乡相似的世界显然更让他舒服一些,也更好理解接受。

这些事他不但记在了心里,也跟约翰都叙述了一遍,尽管佣兵系统确实让佣兵和劳工们学会了这个世界的一两种流通较广的语言,可是他那奇怪的口音,以及对常识的陌生,都容易引起当地人的怀疑,白鸽必须尽可能避免这种麻烦,毕竟哪怕以约翰是海外来的这点应付过那些询问,也不是长久之计,早晚会引起人家的注意。

为了保证约翰的安全,拜伦还在之前换了一套软甲和一支短矛让他穿上,对于现在的他来说,2点功勋只是点小钱,但能为对方提供的安全感和他对自己的忠诚可十分的珍贵。

约翰看到这件软甲和武器的时候是高兴,而当白鸽告诉他这件软甲直接送给他的时候更是激动不已,以至于连道谢的话都没说明白。

这一路上并没有什么新鲜事,车队就是单纯的在正常赶路,偶尔停下来喂喂毛驴马匹,吃点干粮。队伍中大部分的人都是跟随车队步行,不少人还背着沉重的包裹,而白鸽不但有驴子可以代步,还有约翰可以帮他背行礼。

当然,对于这种特权,队伍里的人并不在乎,毕竟只要看看这个佣兵身上的装备,看看那锋利的斧头和闪亮的锁子甲,看到即便是他的那个跟班也穿着软甲扛着矛,即便嘴里有想说的话也得逼着自己咽下去。再说了,那是人家自己的驴,也不是商队财产,他们除了羡慕也没别的想法。

他们一行人就这么沿着道路前进,走了一整天的时间。中途他们还在一个小的连村子的算不上的伐木营地里休息了一会,白鸽也在那时调整好状态趁着正午十分进入了异空间之中,再次面对那些恨得他牙痒痒的地精。

这一回的地精显然比之前的几回更聪明了,他们不再随意暴露之后被白鸽追杀,而是躲藏在成群的骷髅士兵附近,那些骨头架子对地精处于一种中立的态度,可是一旦发现白鸽就会一股脑的全涌过来,而那些地精则可以趁机对拜伦使阴招、放冷箭。

白鸽一时没有想到太好的解决办法,他只能去寻找那些腐烂的骷髅,那些家伙的战斗力实在差的不行,武器也很难破自己身上这件锁子甲的防,哪怕同时面对五个腐烂骷髅的包围白鸽都有很大的胜算,而地精显然也明白这点,所以没有浪费时间在这些没用的玩意附近埋伏他。

这一次,他在异空间里待了很久,久到他竟然在这个地方产生了饥饿感,久到天上阴沉不散的乌云都出现过几次缝隙,短暂让阳光照耀到了地面之上。白鸽也走累了,他把周围看起来还算安全的地方都走了一遍,这片荒地中落单和小群体的腐烂骷髅基本被他杀了个遍,足有二十八个,让他大攒了一波功勋。当然,在这之后,他就找不到合适的目标了,只能去那些骷髅士兵聚集的地方,寻找机会消灭那些落单的骷髅士兵。

但是他失败了,地精藏在泥巴地里的捕兽夹直接伤到了他的胫骨,他弄开那个捕兽夹之后已经跑不快了,地精和骷髅士兵们马上就包围了他,尽管他奋力战斗杀死了两个骷髅士兵,但是还是寡不敌众被击倒在地,他的敌人们没有浪费时间力气去对付他身上的锁子甲,而是所有的武器都往脸上招呼,一点点的砸碎了他的颅骨,用片状的石刀挂去了他脸颊上一整层的皮肉。

因此,这次回到现实之中,白鸽是打心底里感到了放松。活着的感觉,实在是甜美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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